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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我在福建的吃喝玩乐
吃
在福建几天的时间里,吃的快乐除了食物的美味,还有一种默契增加了吃的爽度:我总是默默的仔细的吃,而朋友们则无声无息的买单。在毫无打扰,毫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我吃得欲罢不能。10号傍晚到达福州,赵小记带我到福州晚报社附近一家上海菜馆子里吃晚饭。也许是因为火车上长时间的酝酿食欲,一份非常香的毛家红烧肉被我吃得见底。别的菜因为吃得急没有太多印象。在福州晚报社那让人想起大学生宿舍的宿舍里睡了一宿:这注定是难忘的,尤其是难忘那个黑漆漆的厕所和没有门拴的浴室。厕所的灯据说是被电工弄坏了,这时候抽烟人随身携带打火机的优势便显露出来。而浴室因为是男女共用的,我不得不一边看看那边空洞洞没有帘子的窗户,一边倾听这边门外是否有人要夺门而入。洗到一半的时候有人敲门,我把水声放得老大以做警示。一会儿又敲,我不得不义正词严的大吼一声“有人”。我加快速度,洗完以后穿上衣服,开门一看,月光下一个姑娘倚着栏杆,对着夜色做沉思状。
第二天一大不早才起床,赵记者带我去吃鱼丸。店在福医大附近,像很多老店一样,地方不大,陌生人被迫坐在一起,来碗鱼丸或者鱼皮鱼骨。我们一人要了一碗鱼丸一碗鱼皮。吃完以后就后悔——应该要两碗鱼丸的,可是鱼皮油腻,肚子已经饱了,无力再吃一碗鱼丸,后悔莫及。这里的鱼丸颠覆了我对鱼丸的印象,不是火锅店里吃的那种,而是“福州鱼丸”,里面有肉馅,外淡内咸,层次分明,浓香满口,虽然很烫,但我还是吃得很快。
吃完鱼丸,坐在赵记者的黑电动摩托车上(上不了牌照,据说被警察逮住过几次),绕城里繁华地带转了转,参观了一下福州的女子,又去看了福州的西湖——原来西湖不只杭州有,任何城市,西边的湖难道不可以叫“西湖”吗?在西湖公园里转一圈,很多可爱的小朋友由老师带着在那里玩,看着他们心情特别愉快。里面正在搞菊花展,随便看了看,想起自己上高中时劳动课除了痛苦的去茶场摘“一芽一叶”,还嫁接过菊花呢。据说福建有谚曰:好男不娶福州女,好女不嫁莆田男,我虚心的向赵记者请教了一下原因。大抵说福州的女人蛮横,莆田的男人小气,端的要不得。赵记者请我去一个小吃店,那些小海螺我常常不得要领,吸不出肉来,还因为用力过猛,弄得肚子疼,遗憾遗憾。
11号坐汽车到达泉州。小蔡小李热情的过来接我。小蔡如今依然热爱穿拖鞋满街跑,看那样子我们似乎都没有太大变化,三年过去了,感觉依然像昨天刚去他201宿舍喝茶,今天过去拉他喝酒。时间没有在我们之间留下太大隔阂,说明我们俩三年来都不思进取,无可救药。而小李即将度过他人生中最后一个光棍节,转天就是他的婚礼。
在泉州呆了四天,吃方面印象比较深的是泉州的牛肉羹,排骨汤,瓦罐。这边的羹啊汤啊瓦罐啊,都做得特别精细,特别清淡,很有原味,但香气四溢。瓦罐注重营养,后来去福州坐火车回来,之前也吃了个小瓦罐,里面的排骨和枸杞、党参等补药炖在一起。在福州还吃了拌面,本地面条拌上花生酱,我也不理解为什么那么香,我都吃了两碗。边上李同学一直在说那里的拌面不好吃,让我特别想去沙县吃吃正宗的拌面。不过这样也不错,我对福建的吃货完全没有尽兴,我以后结婚度蜜月的话,才不会像小李那样要跑天津来,我一定要杀回福建,好好吃个够。我无法想象,除了福建之外,还有什么地方更适合度蜜月——东西好吃又营养,也不用穿太多衣服。
以上主要提到的都是福建的小吃。据说福建人一天吃五顿,早中饭间吃小吃当点心,午晚饭间吃小吃当点心。有的甚至还吃夜宵,那就是一天吃六顿。可见福建人吃饭往往不把自己撑着,七八分饱就行。婚宴也是如此,虽然菜都很好,但我总感觉没吃饱,最后也没有主食只有点心,不像天津的婚宴,最后剩一大堆菜浪费掉。吃得少吃得好,少食多餐,这样的饮食习惯其实不错,适宜减肥,福建的姑娘很少有太胖的。喝
在福州,赵记者只到最后才想起来我会喝酒。但是我怕耽误他工作,不想喝。到泉州的第一天,第一顿晚饭,在一个海鲜馆子里吃的,把小王叫过来了。小蔡热情的教会了我玩摇色子。两副色子,摇一摇,各看各的点数,然后就是虚虚实实的猜两人一共几个几点。有点像猜拳。猜错了的就喝酒。吃完饭,又去酒吧,还是猜色子喝啤酒。中间来了个中年妇女,要和我们摇色子。我开始比较警惕,勉强和人握了一下手,人家也很敏感,解释自己有正当职业。后来我觉得她应该是促销啤酒的。她和小蔡摇,输了不少,不过人家是专业喝酒人士,一点问题也没有。我是新手,但我是个妄想狂,总想象着自己拿着好牌,所以没有好牌的时候表情也一样诚恳,所以小蔡偶尔也上当被骗,我没输多少。后来小蔡又叫来一个姓刘的同事,还是我老乡,一起又喝了点。
刚一到泉州,小李就告诉我,已经把我算入了婚礼的“酒囊团”。 “酒囊团”总共有十来号人,负责给新郎挡酒,把酒席上不服的给喝趴下。这个有点地方特色,就是一般情况下新郎可以找人代喝酒。婚宴上每桌都有一道乌鸡汤。这个菜上来以后,宾客只能喝汤,要等新郎过来“剔鸡”——就是拿筷子捅一捅——然后大家才能开始吃鸡肉。如果哪桌存心挑衅,就在乌鸡上插上牙签或者铺上筷子,以示阻挡新郎“剔鸡”,跟新郎叫板,要为难新郎,包括灌新郎。一般为难新郎新娘的都是同事,这个时候我们“酒囊团”就要出马,全力以赴的把对方摆平。婚礼持续了三天,头天是新郎家的宾客,有一桌叫板的很快就缴械了,另一桌坚持到最后。“酒囊团”和他们桌各派出一人出来划拳,输的可以找人替喝。因为我根本听不懂闽南话,更不会说闽南话,也不会划拳,所以我只会在后边默默的接红酒喝。据说在部队里福建人打架都很齐心,很团结,哈哈,从他们这种喝酒方式可见一斑——不搞单挑,好打群架。头一天轻松过关,对方缴械以后我们“酒囊团”还不过瘾,去新郎小李家接着喝,把打包回来的红酒和他家里的库存都喝光了。半分晕的回到小蔡住处。
第二天是回亲宴,新娘家操办,新郎父母亲戚都不出席。新娘家也准备了一个喝酒梯队,我们新郎这边的“酒囊团”没有用武之地,没有喝多少。第三天又是新郎家办宴席,因为是最后一天,捣乱的会多一些。这天捣乱的,加上伴娘伴郎“反水”,一共有四桌。其中比较能喝的有两席,由于划拳输得太多,“酒囊团”喝得很厉害,小蔡喝吐两次,我喝得晕忽忽的,差不多就吐了。不过感觉我喝红酒不容易吐。婚宴结束后,又到包间接着喝了点啤酒。在婚宴的头一天,最后,我要跟新郎喝一杯,居然有人要档酒,哎哎。我硬拉着小李喝了那杯。最后一天我跟新娘喝了一点橙汁,没办法,保存实力。
由于这几天我和小蔡都没有睡好,每天就那么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加上一直喝酒,感觉胃部有些难受,身体发虚。
除了喝酒,就是喝茶,泡福建的铁观音。泉州喝茶成风,家里都有茶具,一泡一泡的连着冲。住小蔡那里,每天从外边回来,就泡茶,酒后喝茶,越喝越渴,小蔡说是茶越好喝起来越渴。这里面的道理,我想应该是茶浓的缘故。以我如今的味觉,大抵能够分辨好茶和很差的茶味道的区别。因为在一家书院里喝茶,那个茶泡出来极其苦涩,而不像小蔡家的茶回甘,清甜。回天津之前,小蔡送我一罐铁观音,我给他留了两包。我是根据抽烟不抽人家最后一根的道理,哈哈。玩
重庆一个记者朋友问我,天津有什么好玩的?我答:我,此外就是五大道。虽然这个回答比较分特,但是“回甘”良好——这年头不是什么都讲究以人为本吗?所以,要说福建什么最好玩,那我要按出场先后顺序大声念出以下名字:赵小记和他的同事们、小蔡、小李、小王、李同学。当然,我怀疑福州和龙岩那两个没时间去见的女网友更加好玩。
赵小记居然学会了抽烟,而且比他们部门老大更知道抽烟室的情况,知道那里有灯并知道开关在哪里。这样,他们老大以后就不用在黑屋子里抽烟了。他们同事特别能逗,而他们副总则是个母老虎——我头一次见到母老虎,所以感觉特别新奇。
和小蔡住一起我们俩人生活习惯完全一致,半夜三更回家,回家以后喝茶,上网,聊天。我都喝得晕忽忽的回来,一心想要洗洗睡觉,可一躺下就睡不着,两个人一起聊天到天亮。原来想早起去吃早点的,结果变成还没睡觉就去吃早点了。在泉州,许多计划因为我们散漫都被打乱了,没有去成什么青云山。不过比以前他一个朋友好——那人到泉州玩,结果就在小蔡宿舍里看了几天电视。而这回我们基本上没有打开电视机,除了在鼎鼎书店淘到一批打折好书,我还跟着小蔡去后街采访了一处百年古厝的主人,听八十多岁的老爷爷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夹杂着闽南话讲述了一段家族历史,并介绍了以前泉州后街附近的一些历史变迁。这里面有着诱人的传奇色彩,完全可以拍成电视连续剧,丝毫不会逊色于什么《大宅门》。当然,它绝对逊色于北洋大学南洋大学创办者盛宣怀的传奇故事。由于我第一次对泉州城产生莫大的兴趣是因为阅读李弘的《棋盘园主义》,所以小蔡特意带我去看了那个叫棋盘园的地方,不过完全不是小说中的光景,没有什么园子,美女棋子们也无处觅芳踪。我依然被架空在小说的神思当中,看过清凉寺,这个南方的清真寺,依然在幻想那个叫蒲寿庚的阿拉伯人,想象着他主宰的泉州城,马路上飞奔的四猪驱动车和六猪八猪驱动车,以及当时发明的加快车速的公猪母猪互追的梅花交错交通法。现实中的泉州当然没有作者幻想的猪车,倒是有不放臭屁的改装三轮车——就是在自行车一边加个轱辘,上边装个窄窄的四方盒子,盒子里可以挤进去两个人到三个人,感觉非常有趣,我和小蔡特意坐了一回。车夫听我在那里说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佛教争夺信徒的故事,批判了宗教迷信,赞扬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
小李还是那么善良有趣,后来我跟小蔡聊天时总结到,他这个人大脑里程式化的东西特别多,和我们完全不同。他觉得我到泉州就应该到某处参观到某处照相留影。当然这种程式化我很熟悉,比如做菜的时候就有很多的程式,什么时候加什么料用多大火,都要按规矩办。而我老想尝试一下新的做法,结果厨艺极不稳定。在婚礼上,他的程式化显然是非常有效的,因为这可以用来应付各种复杂的局面。他和他老婆两个人站在一起,有时候我感觉他们像一对娃娃亲,那两双明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临走的时候我跟他说,三哥,你老婆看起来脾气很好。他微笑自得的说,我就喜欢这样的。
小王还是那个有点呆呆木木的小王。在一家超市我和女服务员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小蔡痛苦的憋着笑欲结帐,我笑得抱着发疼的肚子跑到了外面,惟有小王全然不懂。小王带我们去的古厝饭店店堂古雅菜也不错,他以为是自己的独家发现,就要拉着我们吃完一遍又一遍。福州的李同学帮我买的回程票,告诉我正确的乘车时间,自己却记错了,傍晚7点多的车误以为是傍晚5点多的车,白白替我担心了好久。怕我赶火车没时间去买吃的,特意提了一大袋子水果,我一直吃到回天津,接着吃了两天还没吃完。感激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在福建感觉所有的人都那么好。有必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将来找个福建姑娘做老婆,爱她一万年。乐
根据小李指示,小蔡带我去泡了两次足浴。喝完酒后泡足浴,顺便按摩一下上半身,放松放松,感觉还是不错的。这边叫女服务员“小妹”,我觉得这个称呼很好。平时在天津饭店吃饭,叫“小姐”人家容易反感,叫“服务员”字多又生硬,还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而叫“美女”虽然她们都乐意,但是总感觉有点肉麻,丑女听了还会以为在讽刺人家。只有叫“小妹”既亲切又温馨,最好不过,我决定把这个叫法推广到天津。
“小妹”一下就发现我的颈椎有点过劳,我立刻想到了我们单位那堆颈椎病患者。可怕职业病……我说我怎么有时候在床上躺久了会感觉脖子疼,原来我平时坐办公室低头看稿子伤了颈椎啊。
跟“小妹”们聊天感觉都很舒服。想起以前在北京三里屯,我和濠子刘忠三人除了回去的打车费身上只有90块钱,刚好够一人喝个扎啤的。路上数不清的皮条客纠缠我们,边上有人在旁若无人的讨价还价,我们就开玩笑说:等我们有钱了,找个小姐,只是聊聊。那时候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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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古今随地大小便考
——歪读《不敢轻慢执著理想之人》
标题有点夸张啊,呵呵。
对有的天津人随地大小便的讥讽,在网上看到过多次。我在我住的那条街道边上也看到过实例。小便者比较经常看到,背对街道,面朝一处墙根,酣畅淋漓,偶尔也会回头看上一眼,毕竟有点心虚。大便者,我怀疑那是一名精神病妇女。不过也有正常人那么做,一般在晚上。白天可以见到物证。随地小便者,主要是出租车司机,也有小饭馆里的食客。所以我觉得,客观的说,这并不能算天津人素质差的依据,而只能说天津的公共厕所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当然你硬要说,其实他们可以把车开到商场饭馆附近,进门找厕所,那也有道理。可人家急着挣钱啊,这可是硬道理。
最近一期的《读书》上一篇叫做《不敢轻慢执著理想之人》的文章挺有意思。文章的主旨是说,西方研究者认为,在殖民时期,殖民地的精英知识分子“移位”,以“他者”,也就是殖民者的眼光来高高在上地看待自己的国人,甚至与殖民者勾结起来对付国人。帝国主义的侵略并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与殖民地知识分子“共舞”的过程。而这篇文章的作者在肯定了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之后,特别纠正了一点,中国的知识分子虽然对国人的劣行也是采取一种“他者”的眼光予以描述和抨击,但是相对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羸弱,爱之逾深,责之逾切,似乎不得不如此,应予理解和宽容。而处在社会大转型期,其改造社会的勇气值得钦佩。这样的讨论,似乎现在仍没有过时,而且非常有现实意义。看看那些成天鄙视国人的假洋鬼子,如今也不少。
我现在打算摘抄的是,文中大量提到的当时人们对国人随地大小便等生活卫生习惯的批评,让我大开眼界。清朝的时候大家都随地大小便?这个可是在什么《还珠格格》、《康熙王朝》等等无数清朝戏,在历史教科书上看不到的。通过作者作为背景的提及,原来欧洲人以前也是随地大小便的。所以可以总结为:古人都爱随地大小便。可惜这一点我以前一直都不知道,一直误会了古人。这可是一个要还原历史真相的严肃问题。
根据这篇文章的提到的资料罗列如下:
十九世纪之前的欧美各城市居民随地乱扔垃圾和大小便。
巴黎:1666年的巴黎才有了第一辆洒水车。到十八世纪该市家庭主妇处理排泄物还只是每天清晨打开窗户,高叫一声“看水”,遂将尿水从窗口倾倒而下。卢浮宫每天晚上有专人打扫门后和阳台上的粪便。
伦敦:1810年才有用水冲洗的厕所,阴沟将臭水排到城里的河道,致使河道之水臭不可闻。
马德里:十八世纪中叶,居民还将垃圾、粪便由窗户扔到街上。虽然政府颁布命令,要求居民在家里建厕所,却遭到医生们的普遍反对。理由是扔在街上的各种垃圾和排泄物会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吸收,否则这些气体将危害人的身体。
(据说今天的欧洲城市干净美丽,看来罗马还真不是一天建成的。)
工业革命和后来几次遍及欧洲的霍乱,使得欧洲各国政府颁布法令,不遵守公共卫生条例从此便是犯罪。这样欧洲人才不敢随地大小便了。
上海: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垃圾在中国古时候习以为常。1860年,上海租界当局成立妨害处,职能是清扫街道、监督收集和处理垃圾粪便,并随即颁布了一系列卫生管理措施,由武装巡警负责卫生执法。因此也可以说,上海是中国最早禁止随地大小便的城市。1872年11月8日,一位来自广东的陶某在男女行人众多之时,在美国公馆门口小便,并脱去下衣,想要出恭。路过洋人看到了,认为“殊无廉耻,大不雅观,指交巡警,送究公堂会审”。二十世纪初,一名来访的日本游客在上海华界,看到“三三五五,踞道上而溺者,所在皆是”。当年参与洋务的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说,“余见上海租界街道宽阔平整而洁净,一入中国地界则污秽不堪,非牛溲马勃即垃圾臭泥,甚至老幼随处可以便溺,疮毒恶疾之人无处不有,虽呻吟仆地皆置之不理,惟掩鼻过之而已。可见有司之失政,富户之无良,何怪乎外人轻侮也”。
天津:义和团事件之后,八国联军占领天津,颁布卫生处罚条例。当时一个年约15岁的少年在空地上方便,被联军士兵发现,逼着少年用手捧起排泄物,放到另一处空地上。少年拒绝,士兵用刺刀威胁,少年不得不从命。最具挑衅性的,是当这少年将排泄物捧起后,联军士兵却大笑着离开。对天津公共卫生的管制,作为其国内法的延伸,联军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维护公共卫生成为维护联军统治秩序的一部分。占领区居民必须随时扫除门前的尘沙败叶,否则洋人巡查,即遭威吓。炉灰秽土不准街前堆积,家家无处可倒只能存积院中,等公捐土车来了挨门装运。不许在街巷大小便、泼倒净桶。大街以南美国界内,各巷口设茅厕,任人方便,并设立除粪公司,挨户捐钱,专司其职。
北京:还是前边提到那位来访的日本人记载,“所谓首善之区,风教道德之源也……孰意隘巷内粪城山积,污水河泻。其踞于路而曝臀者,旦相望也。甚至解衣而溲于巡警之前,毫无忌惮之色,而巡警亦睹焉。然而违警罪之文告,固俨然在上也。其词曰:禁遗物于道上,一若置大小便污物范围之外也者”。
南京:这个是陈独秀记载下来的。1897年他在南京参加科举考试,感到最难受的是解大手。当时屋里没有厕所,男人们又不习惯用马桶,大门外路边空地,便是解大手的处所。稍微僻静一点的地方,差不多每户人家大门外两边空地上都有一堆一堆的大小金字塔。“不但我的大哥,就是我们那位老夫子,不但读过几本宋儒的语录,并且还知道什么“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他也是天天那样在路旁空地上解大手,有时妇女在路上走过,只好当作没看见。同寓的几个荒唐鬼,在高声朗诵那礼义廉耻,正心修身的八股文章之余暇,时到门前探望,远远发现有年轻的妇女姗姗而来,他便扯下裤子,蹲下去解大手,好象急于献宝似的,虽然他并无大手可解”。
由此我们也可以想象,那时侯的中国人去外国留学,该是多么容易自卑。从国外回来,自然是要积极改良社会了。我不知道后来的“国母”宋美龄搞“新生活运动”,是不是扫除这样的社会陋习的继续。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在改善公共卫生和扫除社会陋习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现在在国外的留学生,往往还要在网上发贴,指陈国人在国外如何吐痰,不讲文明。看起来,“新生活运动”应该继续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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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十一分钟》
当理性之光暗淡,世界陷入迷茫和黑暗之时,巴西作家保罗·科埃略却主动地担负起一种救世主般的责任去写作。宝贵的是,他的才华足以理解众人的痛苦,并照亮众人的内心,让他们重新发现自己和理解自己。他温和的“布道”,以强大的说服力带给读者内心以明晰、坚定和幸福。
以前读过他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我坐在彼得拉河畔哭泣》和《韦罗尼卡决定去死》。他的小说,基本上一本就是一个主题,讲述一个道理,通俗易懂,却常有精辟的分析和结论,引人深思。《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的是理想,《我坐在彼得拉河畔哭泣》讲的是爱情,《韦罗尼卡决定去死》讲的是生命的价值。在科埃略的作品中,人们心中永远存在着一盏明灯,需要去擦拭、发现,而最后则放出夺目的光彩。作者以一种融合世界多种宗教价值观的宽容深厚,拉近神性和人性之间的距离,让人走向完美,给人醍醐灌顶般的启示和劝慰。
(我将来一定要让我的孩子从小读他的书,嘿嘿)
《十一分钟》探讨的则是性。巴西少女玛利亚,一次次与爱情错过,因为追求冒险、虚荣和财富而跟一个“星探”踏上了去日内瓦之路。要强倔强的性格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最终让她从一个受人控制的舞女变成一个自由的妓女。她不断陷入内心的迷茫,最后与青年画家拉尔夫结识,两人通过互相的给予和启发,走向了爱与性的完美结合,那是焕发出一种永恒光泽的神圣之性,因而也是最完美的性。
像科埃略所有的小说一样,故事的情节其实都非常普通,甚至可以说毫无新意。但是作者的长处在于挖掘那些贴近普通人生活的平凡题材,引申出一段段深厚的哲理,发人深省。“十一分钟”说的是一个妓女从脱下衣服到穿上衣服的时间。这本书可以说是一本性心理大全。作者详细剖析了与性相关的嫖妓行为、身体、情感、恐惧、痛苦、快感,乃至施虐和受虐心理等等,全方位地探讨性的问题。
科埃略一直对女性充满了神圣的敬意,那源于某种类似于女神崇拜的观念。这让他的小说透露出宽容而虔诚的情怀。作者透过主人公玛利亚的观察和思考,写出了一个女性从幼年到成年的性心路历程。对于这个历程,作者以一种自然的眼光去看待。而小说的结尾则导向“神圣之性”(灵魂与肉体的完美融合)这盏心灵明灯。所有的歧途都消失了,到达光辉的幸福彼岸。(科埃略致力于带给人们以快乐和希望,所以他的小说都是以幸福作为结局的。)
在当妓女的六个月时间里,玛利亚深刻的理解了男人。她会根据客人的特点选择扮演“天真的女人”、“要命的女人”和“善解人意的母亲”中的一个角色。可是她一直无法通过这样的性交达到高潮。性交的快感远远比不上她自慰。无论是她还是那些客人,其实整体上陷入对性的无知和迷茫,甚至变得畸形成为对普通性行为失去兴趣的“特殊客人”。
小说中提到,男性对性的认识一直以来都是粗糙的,而对女性的性感受一直以来都是忽视。男人即使很想,也永不去要求女人带领他去了解她的身体。人类的性行为如此古老,但到1559年才发现阴蒂,20世纪才发现G点。男人以自己的感受去推测女性,如此崇拜自己的阴茎,以至一直都认为女性只有阴道高潮。在十九世纪的欧洲,仍然有切割阴蒂的手术,“认为女性解剖上的那个小小的无关紧要的部分是一切歇斯底里、癫痫、通奸倾向和无生育能力的根源。”弗洛伊德认为一个正常女人身上,高潮应从阴蒂移到阴道。至于 “进门一层,靠里的窗子”的G点,受到的忽视则更多。
傲慢和无知导致内心的虚弱。玛利亚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自信,甚至脆弱。性被伪装成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事情,嫖妓有时候就只是他们对自己性能力的反复确认。而女人不得不假装高潮。男人嫖妓,有时候甚至不要求性交,而只是感受一种虚荣或者放松。
拉尔夫同样是一个“特殊的客人”。不过他和玛利亚的相识是在一家咖啡馆,而不是玛利亚上班的酒吧。拉尔夫一眼看出玛利亚身上有种不同寻常的“光泽”,要求为她作画,从而开始了他们的交往。拉尔夫离过两次婚,对性已经失去兴趣。而玛利亚则引导她恢复了性的欲望。他们的开始就是把欲望和满足欲望暂时隔开,首先认识和理解对方的身体,恢复对于身体的感受能力,怀着崇敬之心理解人作为上帝造物的神奇。作者写到,“性是控制失控的艺术”。性是节制,是所有机制的调动。当然,这包括情感和交流。性本身是一种感受,甚至高潮都不是它唯一的追求。
“疼痛是女人的女友”,可是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来说,疼痛都和快感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性虐待和性受虐的心理机制。小说中的一位年轻老板带领玛利亚体验了性受虐的快感。这快感极度的诱惑了她,但是拉尔夫通过日本的修验道(一种肉体苦修),让她忍受自然界带来的痛感。这痛感所带来的感受超越了性受虐的快感,为她的心灵做了“清洗”,把她拉回到与这个世界的正常联系中来。
玛利亚和自己有个约定,那就是度过6个月妓女生涯,挣够了钱以后回巴西买个农场,让父母和自己过上舒服的生活。眼看着时间接近,她感觉自己已经爱上了拉尔夫。爱情总是美好的,但是其后的婚姻生活则可能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她决定提前回国。在巴黎转机的时候,像许多爱情电影里那样,拉尔夫意想不到地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最终她决定留下来再等等看。她不再去想那些爱情电影“完”之后的家庭故事,她想至少在将来某一天,她可以给人讲述一个没有遗憾的爱情故事。
美国著名的性学家海蒂认为,在西方性解放时期,受伤害最深的是女性。因为她们是在男性的性游戏规则下的玩物。随着性病的蔓延,上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的性观念逐渐向传统回归。科埃略的《十一分钟》,应该也可以看作是在这种冷静回归之后的一次梳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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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超市购物守则
1,超市中最有魅力的部分是食品区。其他区都不具备如此的性价比优势。当然,食品区的某些蔬菜除外。
2,超市中次有魅力的部分是文具区,这里有一些质量一般,但是式样新颖的东东。
3,不要在超市中买衣服。这里的衣服质量差,价格贵,而且容易和别人重样。当然,保暖内衣似乎可以除外。
4,去超市采购食物应选在吃完饭之后。这样,饥饿不会影响你的客观判断,不至于买回过多的食物——最后你根本吃不完,或者受不了它们。
5,养成留心生产日期的习惯,尽量购买新近生产的食品。但不要购买2月14日出产的牛奶,据说保鲜能力很差。至于2月14日出产的别的食品,可自行斟酌。
6,关于啤酒日历的一些说明如下:每周五下班后,吃完晚饭,去超市购买7罐不同的啤酒,以后每天晚上睡觉前喝一罐。这样,通过数剩下的啤酒罐数不但可以准确的判断离周末还有几天,而且可以知道今天是星期几。至于为什么要采用不同的7种啤酒,主要是为了方便懒得计算的上班族。他们可以用不同的啤酒代表不同的日子。比如,他们有的用黑啤代表星期一,用干啤代表星期四,用清爽啤酒代表星期五。
7,超市长期有打折促销商品,所以打折并不值得你去珍惜。面对打折,要保持冷静,坚持以我为主,以自我需要为出发点,不要盲目囤积。
8,我曾经在过年前看到有人一次性买了十来包盐,非常诧异。可能的原因,一是这人持有某种带期限的消费卡,但是,难道他的生活需要和想象力竟然如此贫乏吗?第二个可能的原因是帮一个大家族买,或者他是食堂或饭店的厨师。我尤其倾向于认为他是一个食堂或者饭店的厨师,因为我无论在以前的大学食堂,还是在如今周边的饭馆,都痛苦的承受着过咸的食物。为什么食盐还不涨价!事实上,摄入过多的食盐对身体极其不利,尤其是加碘盐。再次提醒,超市是常逛常新的,不要囤积食品,更不要因为怕浪费而强迫自己消费多余的食品。
9,进超市时,无论你原来打算买什么,意图多么清晰,都要在门口提个篮子进去。因为在超市,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你会有新的打算,没有篮子,你最终可能是抱着一大堆东西往结帐处走,周围的人都会诧异地看着你的。不信你试试看。
10,在观看宠物食品区电视广告的时候,不要被画面中宠物的可爱所迷惑而干傻事,你应该看看那些猫粮狗粮有多贵。
11,所有的速冻包子、速冻饺子,味道都远远比不上刚出笼刚出锅的。它们完全不应该成为你的食品采购选项。
12,购买罐头之前,请先考虑一下如何把它打开。我买的一盒沙丁鱼罐头,据说保质期到2007年某月,我估计我还是会让它过期的。
13,购买食品的时候,稍微计算一下凑个整,尽量不要留下几分钱的尾数。我觉得那些标价上带有多少分的尾数显得格外矫情。为什么不四舍五入呢?害得顾客留下一堆单独拿出来毫无用处的钱币。这年头哪有几分钱一件的商品啊?我打算哪天把攒下的硬币全部拿出来去超市付账,让服务员慢慢数去。从哪里来,还回哪里去。
14,对于一些可有可无的商品,不要冲动。你不妨在超市里多逛一会儿,当你觉得累了的时候再考虑,要不要走很远去取那件商品。
其他的,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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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还好,这个故事有个幸福的结局
《少年Pi的奇幻漂流》
(加拿大)扬·马特尔著 姚媛译
译林出版社
前些天一个晚上,小文给我打电话。那时候我正在阅读《少年Pi的奇幻漂流》的第二部分,兴奋得不得了。于是向她推荐了这本书,另外还推荐了美国作家奥古斯丁·巴勒斯的《拿着剪刀奔跑》,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的。她则向我推荐了一本叫做《不要把秘密告诉别人》的书。第二天,我把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另加代译序《虚虚实实,亦真亦假》全看完了。突然我不知道我推荐这本书是不是一个错误。
恺蒂的代译序,虽然没有太高深的分析,但是眼光很毒。她居然说,小说的第一部分90多页完全可以删到只剩下30页(“如果我是编辑,肯定要把这九十多页删成30页”,她这么说,显得编辑的权力多么可怕)。如果通观整部小说,就结构和整体性而言,她的这个说法不无道理。因为第一部分在整个小说中实际上起的只是铺垫作用,作者写得过于冗长了。但是,我仍然要感谢现在的编辑,他或她没有像恺蒂打算的那么做,而是保留了下来。一则为这个窘迫的作者带来了更多稿费,二则为读者带来了更多阅读的快乐——作者的语言时时处处都充满着奇思妙想,充满着幽默感和感染力,而且干净透彻。为了阅读时获得更多这种快乐,我宁愿拥有这本在形式上不完美的小说。
《少年Pi的奇幻漂流》获得了2002年的布克奖。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各种评奖都在从极端的艺术自恋回归通俗,连最高傲的艺术奖项也不例外。这被认为是一股新风尚。《少年Pi的奇幻漂流》在艺术上,称不上精湛和完美,但是这仍然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作者讲故事的才华,作者的机智和想象力,让人惊叹。近两年来,只有三部小说让我抑制不住尽快阅读下一章节的渴望,那就是《大师与玛格丽特》、《达芬奇密码》和这本《少年PI的奇幻漂流》。
小说的自序部分,一半是作者的写实,一半是作者的虚构——涉及到这个故事由来的部分。第一部分开始进入Pi的自述,讲他在印度出生、成长,直至全家决定离开印度,前往加拿大定居。Pi介绍了他的名字的由来:他原名叫Piscine,由于与英文的“尿”同音,为避免同学耻笑,就取了前两个字母,读音和л相同。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述自家开办的动物园,以及动物的的习性,那是一首饱含着理解与爱的赞美诗。此外比较突出的就是作者对于上帝的虔诚信仰。对于我这样的无神论者来说,这些对神的赞美诗,感染力相对较小。有意思的是,主人公PI同时信奉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其中还写到他有次在海滩同时碰上他的三个导师,引发了一场三大宗教间的论争。最终三个导师谁也不能说服谁,都要求PI放弃其他信仰,专心信自己传的教。而Pi则都不愿放弃,因为所有的信仰对他来说,都只是自己“热爱上帝”的一种方式。
由于不满甘地夫人的独裁,16岁的Pi的父母决定离开印度,带上动物园里部分要卖到美国和加拿大动物园的动物,坐船前往加拿大定居。小说进入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一开始就写船沉没时的声响,直接跳入最紧张的灾难故事当中。恺蒂形容得不错,这部小说是能够发出声响的。第一部分动物园里动物们叫声不断,如同田园交响的乐章,那第二部分就是海浪的声响,雷电暴雨狂风的声响,飞鱼和鲸的声响,老虎的吼叫……那是一部与命运搏斗的雄伟乐章。
Pi晚上听到船只的异常声响,来到甲板上,但船突然发生倾斜,当他要去通知他的家人的时候,却发现船舱已经灌满了海水。由于语言不通,他莫名其妙的被几个船员扔到了救生艇上,却发现这并不是什么好意,而是因为救生艇上有一只可怕的鬣狗,船员希望鬣狗吃了Pi饱了以后,他们好上去。但是船在瞬间沉没了,Pi打量了一下船上的情况,才发现,这条船上的伙伴有:一匹断了一条腿的斑马、一条鬣狗、一只猩猩,还有一头重达450磅的孟加拉虎。这些动物在船沉没前逃了出来,跳到了救生艇上。鬣狗先是杀死了斑马,然后杀死了猩猩,而最后孟加拉虎杀死了鬣狗——它先前一直不发威,是因为它晕船晕得厉害。然后,就是Pi和这个可怕的晕船的老虎一起漂流227天的神奇经历。
PI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这只可怕的老虎随时可能把自己吃了,大海随时可能把救生艇吞没,船上的食物和淡水不够……这是一个比鲁滨逊漂流还要艰难的局面。首先要解决老虎的问题。
一号方案:把老虎推下海,可老虎是游泳健将……
二号方案:用船上的6支吗啡注射器杀死它,可它会让你连续扎六针吗?
三号方案:用船上的所有武器攻击它——那只有人猿泰山做得到。
四号方案:用绳索勒死它——力气远不如它,一个聪明的自杀方案。
五号方案:毒死它烧死它电死它——如何实施?用什么实施?
六号方案:发动一场消耗战,看谁撑得久。可是老虎一定会在撑不下去前把自己吃了。于是只剩下:
七号方案:让他活着,并且饲养好它。在海上漫长的孤独时光里,有个伙伴,哪怕是最危险的伙伴,也是好的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正是因为恐惧激发了Pi求生的本能,也给了他更多的事情要做,减少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间——这很重要,他最终没有选择轻生,而是勇敢的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到这里,剩下的故事就有点像新版的《老人与海》和《鲁滨逊漂流记》了,充分利用救生艇上的求生装备,扎个救生筏作为与老虎的缓冲地带,合理使用船上的压缩饼干和淡水,钓鱼,捕捉飞过船只的鱼,躲避鲨鱼,捉海龟,对抗暴风雨,饲养老虎并且利用它晕船的特点驯服它,忍受饥渴和疾病……顺着洋流漂流。作者对海上声响和天空海水的颜色的描摹,不断出现的险情,驯虎的刺激,绝望与希望,快乐与悲伤,孤独与恐惧……所有这些交织爱一起,如天空晚霞般绚丽,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这是整部小说最美丽的部分。
途中发生了两件更为离奇意外的事件。一是在Pi因为营养缺乏而和老虎一起双目失明的时候,遇到了另一个海上的漂流者。那个漂流者企图夺取已经奄奄一息的Pi船上的食物,结果被老虎吃了。相反的Pi吃了他的救生艇上的剩余食物,他和老虎的眼睛居然奇迹般的复明了。Pi在饥饿的时候,甚至吃了一点陌生漂流者的肉。另一个奇迹就是漂流到一个由海藻组成的浮岛上。这个岛上的动物只有沼狸,植物只有这种海藻和海藻树——奇怪的植物现象,树与海藻居然是一体的。这个岛上的沼狸喂饱了老虎,而岛上的海藻喂饱了Pi。Pi都差点决定在这个岛上安定下来了。可是,在剥树上的“果实”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只是一圈一圈叶子包裹着的人的牙齿。Pi意外的发现这是一座食人岛!到了夜晚,海藻都分泌大量的强酸性物质,足以把任何其他的动植物杀死,并吸取它们的营养。难怪沼狸一到夜晚都成群地爬到树上过夜,而老虎也是每晚乖乖的回到船上过夜。Pi决定离开,决定继续更艰难的漂流……最后,他们在墨西哥登岸,而老虎则兴奋的跳到岸上,连头也不回就离开了。
(阅读完这一部分后,我神经兮兮的去超市买了好多食品回来,我感到饥渴。)
小说的第三部分主体是一段“录音整理”。讲的是日ben交通部的两名官员,在报纸上得知Pi的故事以后,前来调查这艘名为“齐姆楚姆”的日ben船的事故原因,整个访问过程都录了音。原来,Pi是这艘船上唯一的幸存者。他失去了自己的父亲、母亲还有哥哥,失去了所有亲人。
Pi的讲述让两个专业人员觉得难以置信。他们不断提出疑点,但是Pi所讲述的既不能证明存在,也无法证明不存在。无论PI如何解释,两个严肃认真的调查人员,始终无法相信这样的奇谈。因为那“不合常理”。于是,Pi说,那我给你们讲一个“合常理”的故事吧。于是,Pi讲了另一个沉船故事:船沉没了,救生艇上只剩下四个人:一个法国厨师,一个腿受重伤的中国船员,Pi和他母亲。法国厨师欺骗华人船员,说他的腿必须锯掉,否则会性命不保。在几个人合作之下,他们取下了中国船员的伤腿,而法国厨师却用这条腿上的肉来钓鱼!在Pi的母亲的逼问下,法国厨师默认了他的阴谋。而船员最终死去。厨师屠宰了船员,用他的肉和内脏钓鱼,甚至还吃他的肉。Pi的母亲愤怒得发狂,但是没有办法。不得不承认,厨师很能弄到吃的,鱼啊海龟啊什么的。有一次,厨师因为Pi没有抓住一条飞鱼而打了他,Pi的母亲终于发作,跟他发生打斗。Pi被母亲推倒到海里,爬上救生筏时,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厨师杀死。厨师留着Pi,没有杀他,就像留着内疚的良心。当厨师叫Pi过来吃海龟肉的时候,Pi拿起面前的刀,杀死了他。厨师没有任何反抗。最终,Pi漂流到墨西哥。
这个故事如此残忍而可怕,这是可怕得叫人绝望的生存斗争,完全是自然界中兽类间的弱肉强食。按照两位调查人员的要求,Pi讲了这个没有动物的故事。但是这故事最终是一个没有“人类”,只有“动物”的故事。Pi问他们,在这两个故事之间,他们喜欢哪一个呢?调查人员注意到这两个故事形式上的形似性:斑马——中国船员,鬣狗——厨师,猩猩——Pi的母亲,老虎——Pi的另一个方面,另一个失事者——厨师……其中可能包含深意。两位调查人员异口同声的说,更喜欢有动物的故事,喜欢他最初讲的那个故事。Pi说,“谢谢,和上帝的看法一致。”
作者在序言里说,这是一个可以让人相信上帝的故事。读到小说的最后,我们终于明白他这句话的深意——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也许不是真相,而是让我们内心温暖,并且能够支持我们勇敢地继续生活下去的力量。那给予我们力量的,正是虔信、爱和坚持。
虽然我们可能更喜欢前一个故事,但是后一个故事则是一个巨大的幽灵,破坏了一切。我们忍不住恶毒的怀疑,忍不住想把Pi血淋淋的伤口揭开看个究竟,满足我们获得真相的快感。如果,如果后一则故事是真相,那么,Pi该是用了多么疯狂的想象力去编织那一个谎言啊。这怀疑造成了我们和Pi之间的互相伤害。我们也将遭到报应,从极度的刺激和快乐跌入暗无天日的悲痛深渊。
恺蒂说她把这个小说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大姑子。她们一起到海边度假。恺蒂刚要出门的时候,大姑子正在读第二部分,兴奋得不得了,说要坚持读完剩下的几十页,拒绝和她们一起出去玩。等她们回来的时候,大姑子正在看着大海发呆,眼里全是泪水。而我读到第二部分的时候就把这个小说推荐给别人,这真是个轻率的决定。
不过幸好,这个故事有个幸福的结局。在小说第一部分的结尾,小说中的“作者”谈到在加拿大拜访Pi的时候,他有一个聪明的儿子,一个可爱的女儿,一个体贴的妻子。他自在地生活在三个不同宗教神灵的庇佑和精神感召之下,“有个幸福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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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理解即误解——《读书》读书笔记一则
《“误解”因“瞬时的理解”而称义》是刘小枫发表在《读书》2005年第11期上的文章。“刘小枫”本身就是一个金字招牌,但是我拖到最后才看这篇文章。因为我发现有时候他的一些文章我不喜欢读了。不过这篇文章“很合我心”。
这篇文章是为了推介德国汉学家顾彬及其新书《顾彬文集》而写的吧。文章不在于介绍顾彬的学术成就,而在于介绍顾彬作为一个西方人在研究东方的时候的困惑和思悟,着重介绍了他的两篇文章《梦想与幻灭之间:二十年汉语学习实践经验谈》和《误解的重要性:重新思考中西相遇》。
刘小枫这篇文章是随笔,免不了七扯八扯的。我把一些逻辑梳理一下:
“理解和解释并不是结果,而是一个永无尽头的过程。”
不能从绝对的意义上说,我理解了什么书,什么思想甚至什么人。每个人都会形成对这些事物的理解结果,那肯定说明了个人理解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因此从哲学意义上,真正的理解是不存在的,理解和解释是一个没有尽头的工作。对于四书五经的研究可以持续两千多年,就是一个例子。
“对理解的不确定,是现代最重要的学术特征之一。……理解,在这个词语的通常的意义上,不仅不可能,而且,如果我们能够完全理解另外一个人或文化,那也将非常乏味,甚至危险。因此,误解必须被恢复为人类的一种权力,也是我们寻求幸福的一个必要的部分。误解不意味着通常意义上的那种创造性的误解,而意味着哲学意义上的错觉。”
不是说理解万岁吗?那怎么完全理解一个人会变得危险呢?恋人或者夫妻之间争吵,可能是因为埋怨对方“不理解”自己,也可能是因为太理解对方而变得乏味和无聊了。误解这种“哲学意义上的错觉”既然本质上是不可能消除的客观存在,而且是有益的,就有必要为其“正名”和合理化,将其视为一种正当的权力。误解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对事物“已经理解”的错觉,打通认知客体和认知本体之间的隔阂,自然也是我们“寻求幸福的一个必要的部分”。
“现代的解释学与古代的解经学不同,首先在于,解释学放弃了由理解‘作者的意图究竟是什么’这一原则来引导阅读,从而废除文本作者与文本读者之间的高低秩序。”
“起初,如此放弃的理由很高:康德宣称,读者可以比作者更好的理解作者。”
“不过,如今学者还这样宣称的已经少见,放弃理解‘作者意图’的努力出于别的理由:你一定不能去问什么作者的‘意图’,那是不可能搞清楚的东西——因为,任何理解都不可能脱离你自己的生存处境;与其说‘我思故我在’,毋宁说‘我在故我思’。既然‘我在’总是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中的,我对任何文本的‘理解’便都是生存性地受限的。康德高扬的主体性从天上掉到地上,变成了‘我在’的首要性——这就是海德格尔解释学彻底的扭转。任何理解都是‘瞬时的’,如此断言就这样为‘误解’提供了正当性辩护——‘理解’即‘误解’的看法,无异于伽达默尔解释学所谓的‘正当偏见’,如此‘偏见’之所以‘正当’,靠的是海德格尔为此辩护提供的一种‘重新打地基’的形而上学。”
“如果说,康德的‘理解’原则把读者拔高到超乎先贤智慧之上……海德格尔的‘理解’原则相反,把先贤的智慧降低到‘我在’的视域(好象说:‘我只能按我自己的水平来理解你。’)——无论拔高还是降低,文本作者与文本读者之间的高低秩序都不复存在。这样一来,理解难免是误解,因为读者已无需去‘小心’每部经典‘特殊的意图或材料或处理方式’。”
其实康德所说的也不无道理,因为一个能指并不一定对位于一个所指,作者的书写往往可能被解读为更丰富的内涵,这些内涵未必就是作者在书写之前所全然知晓的。所以作者未必就比读者要高明。
古代的解经学,比如中国古代对儒家经典的研究,讲究的是揣度圣贤的意思。这个在八股文的写作中比较突出,连说话的口气都要模仿先贤。《春秋》据说每一个字都含有深意,那些深意是什么?只有从先贤的表述动机上着手,恢复当时的语言情境,才能完整的把握先贤的思想。同样,西方的经学家对《圣经》的研究也是如此。文本作者高高在上,而读者只能仰视作者,诚惶诚恐的去思考他的用意。而如今按照现代解释学的观点,立足于读者的主体性分析,就会发现,这样的“理解”存在的巨大局限性。人不可能脱离自己的知识背景和外在环境去理解事物,因此完全的理解是不可能的。就像一桌子饭菜,我的饭量只够吃那么一点。一顿饭吃完了,你说你吃到了花生米,我可能觉得很惊讶,“我怎么没发现那桌上有花生米啊”。所以理解的过程,就是盲人摸象和过度诠释。最后结果难免是,原来说是“我注六经”,最后成了“六经注我”,“我”的主体性和差异性便凸显出来。
其实这样的“误解”是一件大好事,它不但提供了学术研究的活力,而且使它变得更加有用,能够服务于现在,避免教条主义。当然,它同时也消解了经典的神圣性,给人们带来虚无的感觉,所谓的“真理”变得可疑。这样的解释学取消了对经典进行研究的“准入门槛”,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来对经典按照自己的观点解释一番,这样的权利得到尊重。但同时的,“准入门槛”的取消并不意味着谁都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解释者。大家都可以去做生意,不意味着大家都能发大财。在使“理解”变得“民主”的同时,并没有取消它的难度。
那古人是否就不知道理解的局限性呢?是否就不知道理解中的误解呢?肯定不是。
“我猜理由是这样的:在如此阅读神圣的文字的经历中,尽管我不能肯定自己一定会逮住圣人的‘意图’,我的‘身’毕竟在往高处走,而非在自身的‘瞬时’中‘循环’。既然理解是一个终身的过程,那么,通过高仰感式的阅读,我的‘身’便终身在往高处去(‘修身’),而非满足于‘误解’自身。”
克服“误解”的办法,就变成了量的积累。通过不断的理解,使得“误解”不断地接近“理解”。明知不可而为之,以趋至善之道。而且误解由于普遍存在,所以要多读原著,少进行“二手阅读”。不过我又不是学者,这些纯学术的东西,我还是没能力,也没时间去读那么多原著了。权且五十步笑百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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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从自恋出发——《自我的迷宫——艺术家的“我”》
首先,我将用一个居家男人的眼光谈论到这本书:《自我的迷宫——艺术家的“我”》,顾铮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版,定价30元,而我在泉州的鼎鼎书店只花了10元就买回来了。光冲着那么多插图,这个价钱也是非常值了,何况作者的文字部分更加精彩。总之是物美价廉,值得买几斤,啊不,是值得买一本。据说贝塔斯曼在中国发现一个“双十八规律”,那就是书的定价不能超过18元,书的目标读者不能超过18岁。真希望广大的出版商在价格方面都比照办理。
《自我的迷宫——艺术家的“我”》可以作为一本艺术家自画像和自拍的历史教科书。艺术家往往是自恋的,自恋给予艺术家独特的个性和光芒。雕塑家和美术家自古以来就有一种冲动,就是把自己的形象展现在自己的作品中,流传后世。这个也可以认为是艺术家的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的体现。
人们在埃及的古墓中,发现了一个名叫尼阿塔的石匠将自己的形象刻画在一艘船上。这是目前可见的最早的自画像。建造雅典巴特农神庙的费迪亚斯就曾因为想把自己的形象刻画进雅典娜雕像的圆拱浮雕中而遭起诉并被投入监狱。文艺复兴时期,美术被认为是传播宗教理念,表现宗教精神的最佳手段。于是,美术家的地位开始高大起来,欧洲的艺术家从把自己的脑袋隐藏进宗教画里,到后来越来越明目张胆,以至米开朗基罗在他的雕塑中把自己的形象刻画成从背后托起基督的圣徒尼柯德莫。(这些宗教画和历史故事画最方便的一点就是,由于古代没有那些宗教人物的照片或者画像,美术家可以把他们塑造成自己想象中的任何脸型。)
中国的古代工匠可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中国古代的雕塑家在开凿石窟的时候,只能把佛刻画成王族成员的模样。而后来的艺术家也只能偷偷地在专供皇宫的茶壶内壁刻上自己的名字,以其让自己的名字流传。结果惹出来惊天大案,那可是冒杀头的危险。
当专门的自画像大量出现以后,自画像一方面作为将自己的形象理想化的手段,另一方面开始有了更多的功能,那就是艺术家创作的练习(找模特费钱啊)、艺术家对内心的发掘,以及艺术家对自我与世界的深入思考。于是,在自画像和自拍照片的历史长廊,才有了波澜壮阔,让人惊叹的无数艺术精品。
翻看书中一页页的自画像图副,配上作者对其简洁深刻的介绍评价,历史流影,今昔何昔,人性故事纷至沓来,读者跟着顾铮从一个直观明了的角度进入众多艺术家隐秘个性的内心世界,快乐悲情齐上心头。
对于那些自画像或自拍照片不多的美术家来说,独特的个性在那一刻以某种特定的形象成型,或虚或实遂成定格。无论是夸张的自我美化还是坦率的自我呈现,都尽述一个艺术家独特的思想个性,今天已经无人去对其中的一些人贬损,相反只是看到了人性的复杂和可爱。比如18世纪法国画家夏尔丹将自己塑造成一副包着头的平民形象,看起来只是当时一个世俗的普通市民。而同时代的法国女画家勒布兰在35岁时给自己画的自画像则美丽无比,散发着少女的青春气息,今天看起来依然让人抨然心动。而且据说她给别人画像,从来没有这样“超常发挥”过,也许她画笔下的自己是她所画过的最美的女人。
对于那些画自画像或者自拍照片比较多的美术家来说,时间的流逝,思想和情绪的变换,则尽显纸上,给人无限启迪和慨叹。伦勃朗通过自画像展现了自己从一个愤怒青年到“老顽童”的一生。参与法国大革命的画家大卫,革命时期的自画像显得神经质,革命的激情与不安在其作品中显露无余。随着罗伯斯比尔的倒台,他也下狱。在监狱中,他画的自画像则显得眼神镇定而坚毅。梵高拿来和塞尚交换的自画像中,其形象如同一个钢铁般坚定而沉寂的老僧,以向塞尚表现当时自己的精神世界和艺术追求。而当后来他和塞尚分道扬镳,他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特地画了一张自画像,描绘他那被包扎的耳朵,眼神里则是绝望的漠然和无助。中国艺术家喻红在其《目击成长》系列中,通过一组类似家庭相册的图画,展现了一个女人从襁褓到成年结婚生儿育女的漫长历程,以一个个体的经历完成了对一个时代普通人生活的集体叙事。
到了近现代,观念在艺术表现中越来越重要。更多的美术家把自我塑像(包括自画像和自拍作品)当作一个工具,来表达其对世界人生的思考和理解。自我塑像承载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对身体的理解、对艺术工具的理解、对人与人关系的理解、对生活方式的理解、对各种价值观的理解等等,都通过自我塑像表现出来。自我塑像从而到达一个繁花似锦的时期。艺术家以其一己之敏锐与思索,承担起抵达所有人心灵深处的使命。当然,这种承担可能是诙谐快乐的,也可能是愤怒悲伤的。但是,无论怎样,自我塑像都是我们理解艺术家思想最为直观而又简洁的途径。
附:我觉得书中提到的中国艺术家邱志杰《若干种附体:以影像作证》中这一段文字好过窦唯的那首名叫《高级动物》的歌词:
被埋怨所附体,被诅咒所附体,被众目睽睽和众说纷纭所附体,被谣言所附体,被伪证所附体,被居心叵测和冠冕堂皇,被背后射来的目光所附体,被千夫所指所附体,被心魔和妄念所附体,被一个女人所附体,被一个牵挂所附体,被所附体,就像被一种疾病所附体。被幻像所附体,被秘密所附体,被梦寐以求所附体,被人之常情所附体,就像被一种信任或怀疑所附体。被运交华盖所附体,被盖棺定论所附体,被定期存折所附体,被期末考试所附体,就像被算命先生的无心之言所附体,被踌躇满志或贼心不死所附体,被心血来潮或惊鸿一瞥所附体,同时也被邪念所附体。你被一种习惯,一个说法所附体,你的一生被一个精子的幸运所附体。
真如佛家的大彻大悟啊!那我们人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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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郭德刚相声的时尚元素
我觉得郭德刚并不能拯救相声。我对相声不是很了解,或许未来会证明我的这个预测有偏差。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郭德刚的相声在目前成为了一种流行文化,而流行的东西,终归是难以长久的,必然被新的流行取代,迅速折旧。那么郭德刚相声包含了哪些流行因素,成为目前年轻人趋之若骛的一个话题?我的理解是:
1,流行文化要求出现新的兴奋点。超女节目过去以后,热情消退的媒体和人们(尤其是年轻人)需要一个新的话题或者说刺激。于是有了郭德刚和馒头。
2,流行文化对传统的回归。郭德刚相声热不过是国学热,传统戏剧和器乐热,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等等在相声这个领域的自然推及。回归传统,目前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品位,并且具有某种道德优越感。传统文化的回归还体现在诸如对古建筑的保护,传统文化成为旅游业招牌菜,对古旧家具的推崇,对传统小吃的热爱,对西方文化的反思与抵制,对改革的反思等等方面。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回归保守与变得狭隘和极端的时代。历史前进的步伐,总是几步一回头。历史的钟摆,如今摆到了传统与怀旧这一边。(小资的一个特点就是喜欢怀旧。)今年,伴随着一批雷锋新照片的出现,在被作世俗化的重新解读之后,雷锋居然又火了起来,在前些年,“雷锋”因为其宏大叙事的特点可是一个暗地里带点鄙夷的词。
3,流行文化的世俗化,草根化。新的偶像是贴近普通人生活的平民英雄。郭德刚的个人经历正好具有平民英雄的特点。比如他的体制外特色(对现行政治文化体制的反叛,反叛是永远的时尚),他艰苦而富于传奇色彩的个人奋斗历程(是不是有点像好莱坞电影?),他对传统老段子的推崇(暗合了回归传统的时尚),他特立独行的个性(我们今天多么看重“个性”),他的相声你只要花不多的钱就可以去看(贴近普通人生活)。当然,他本人说相声的技艺也很高,而且取得了成功,所以他才成为了英雄。
4,郭德刚本人的经历就具有新闻价值,对媒体来说就是“有料”,难怪媒体那么热衷于报道他。值得注意的是,在媒体上,有关他的个人情感和发展经历的报道比他的专业能力的报道要多得多。而且这样的报道往往非常煽情。郭德刚在媒体上的发言,本身就很煽情。(小资也很煽情。)
5,一个流行话题,争议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就像一个戏剧,如果没有冲突,这样的戏剧就没什么意思了。跟超女一样,郭也成为了一个争议人物。围绕他的出场费,以及一些新冒出的官司,郭迅速的具有了可争议性。其实流行文化的一个特点就是参与性和戏剧化,人都喜欢把自己的生活戏剧化,人的社会参与越来越像是演戏,有情节冲突才有味道。持有支持或者反对的观点,并且处在与他人的对立中,人能获得极大的兴奋和快感。这样的支持或者反对,因为与自身利益无关,而且具有出于公正或者道义的表象。同时,那些支持他的人会因为这样的对立而变得更加支持他。比如玉米和凉粉集团之间的对立。我想,他们可能因为斗争而强化了信念。若干年后,那些铁杆的玉米,我不知道他们会如何来理解自己曾经的坚持。当他或她再面对曾经与自己对立的凉粉,又是一段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感人剧情。于是从一个虚妄走向另一个虚妄,不变的是永远的矫情。
6,如果说,能够从超女事件中解读出年轻人对民主的热情;那么从郭德刚相声中,也同样能够解读出年轻人对现行文化体制的不满。对郭的支持,成为了一种对体制的消极反抗。因为这可以羞辱那些体制内平庸却得势的人。
先想到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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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丁庄梦》的烂语言
仔细读一下,我觉得我买《丁庄梦》完全是个错误。它的语言真烂。不妨举个例子说说。
一个小说的开头至关重要,它必须能够激起读者读下去的欲望,而且它将鲜明地体现作品的品质和档次。这也是马尔克斯在谈他的创作时,那么强调开头的原因所在。他说一个开头他可能想很长时间,一旦想好了,那么后边就可以一口气写下去。我们来看看《丁庄梦》的开篇:
秋末的一天,黄昏的秋末。黄昏里的落日,在豫东平原上,因着黄昏,它就血成一团,漫天漫地地红着。铺红着,就有了秋天的黄昏。秋天深了,寒也浓了。因着那寒,村街庄头,也就绝了行人。
狗回窝了。
鸡上架了(没有标点,难道我买了本盗版书?)
牛棚里的牛,也都提前卧着了暖。
庄里的静,浓烈的静,绝了声息。丁庄活着,和死了一样。因为绝静,因为秋深,因为黄昏,村落萎了,人也萎了。萎缩着,日子也跟着枯干,像埋在地里的尸。
日子如尸。
平原上的草,它就枯了。
平原上的树,它就干了。
平原上的沙地和庄稼,血红之后,它就萎了。
丁庄的人,他就缩在家里,不再出门了。
……
如果我们据此来判断这个小说的品质,那可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那就是,这是个典型的三流作家的小说,作者是个畅销书作家。理由如下:
1,语法问题。“血成一团”“铺红”“绝静”,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当然,根据上下文你可以猜测出来,但是这样的文法难道没有问题吗?读者在遇到这样的障碍时,就像吃糠一般的难受。如果是这样的作家,我看它敢不敢骂网络语言污染汉语。
2,这样的行文,这种营造意境的方式,你是不是想起几十年前的古龙小说?太老套了吧。
3,作者自认为这样营造意境高超,其实在我看来,仿佛是在憋屎,故意板起一副脸孔,不断重复强调个别词,他以为重复就会加深读者的感受吗?意境是需要想象力来营造的,不是罗嗦来营造的。意境的另一个意思是诗意,这样的文字具有任何的诗意吗?营造意境好比画画,不是比谁在画布上抹的色彩浓厚,而是他到底画出来什么。
4,多读几遍,我都要笑了。“秋末的一天,黄昏的秋末。黄昏里的落日,在豫东平原上,因着黄昏,它就血成一团……”秋末、黄昏、黄昏的颜色,这么简单的一个意思,被他颠来倒去说了半天,哈哈。这不是故弄玄虚是什么?毫无内涵的垃圾语言。而且有不说人话的嫌疑。
5,这两大段,似乎在模仿散文诗。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在豫东平原上,秋天的黄昏,血色的夕阳染红了一切。因为天气寒冷,世界沉寂了下来。“日子如尸”后说,“平原上的草,它就枯了”,好象前面一句应该是后面一句的原因,不然怎么来“就”字呢?但是这完全没逻辑啊。因为“日子如尸”,所以草枯了?日子是人感受中的日子,而草是大自然的独立生命,跟人没关系好不好?如果硬要把主观和客观混用到一起,那作者没有任何技巧给读者一个合理的过渡。光一个“就”字,太单薄了吧。
这还只是我这个水平的人所能发现的几个主要问题。看看,这就是中国主流作家的水平。这就是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获得者的水平。中国作家还去争诺贝尔奖呢,别出去丢人现眼了。还是多自我安慰,以翻译原因、意识形态原因等借口来自我安慰去吧。
(曾经在一个BBS上看到有人回贴说,中国作家的缺陷可以从他们的阅读缺陷中找到原因。我不知道阎老爷子平时都读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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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方言,方言
我来到一个北方的城市,并且在这里生活下来。对家乡方言的任何怀念,也许都是矫情的,因为这是我个人选择的结果。但是如果我在长沙找一份工作,在那个城市定居下来呢?我同样面临着方言的问题。我上学与迁移的过程,一直是伴着这种语言的问题。我在异种语言之中漂流,新鲜但是充满限制。外面的世界,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新鲜和限制。
小时候,长沙话对于我们那个村落来说,具有一种暧昧的意味。因为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软力量起作用,长沙话成为村里某些时髦青年喜欢模仿的一种语言。但是长沙话也被认为不正经的、甚至小流氓的语言。因为那些时髦青年有点小流氓的习气,他们在“耍流氓”的时候一般会用长沙话说,仿佛这种语言具有某种魔力。比如挑衅的时候会说:你哦改?意思上相当于:怎么着?你想打架啊?长沙话给我的这个印象太恶劣了,以至我一直对长沙话不是很喜欢。上高中的时候,一些往日同学去了长沙打工或者去长沙上技术学校,春节见面,他们都是一口长沙腔,让我浑身不舒服。对这些人改换腔调的一种私下里的鄙夷和讥讽在一些留在家乡的同学之间暗暗流传。其实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我说话开始带点宁乡腔。
我高中去了县城里的中学。到县城以后,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语言问题。毫不夸张,当时在同学交流的时候真有障碍。一个班的同学来自宁乡的各个地区,还有长沙来的。宁乡县习惯上分成上宁乡和下宁乡。我们家在宁乡的东北部,与益阳地区和望城县交界,属于岗地,属于下宁乡。这里的语言跟望城话和益阳话比较接近,而离县城里的方言更远。“十里不同音”,这句话毫不夸张。而县城再往西去,那边是山区,属上宁乡,方言跟我们那里差别就更大了。所以刚到学校,我往往不知所措。比如有同学说,“行(hang)吧”,我不明白,后来才知道,人家是说“走吧”。还有比如“枪嘛go(上声) go(不属于四声之一,说不上来)”,是“乱搞,乱来”的意思,当时听得一头雾水。还有“疑ga(不属于四声之一,说不上来)”,是“怎么”的意思。别的同学听我说话,以为是从长沙来的,因为腔调更接近长沙话,我则感觉这误会太大了。和那时女友说话,我说“谈(念dan,阳平)玄(这个词没法用汉语拼音准确注音)”,她没明白,以为是“弹琴”,其实是“聊天”的意思。(我那时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女朋友像电视电影书本里那样用普通话谈恋爱,哈哈。那时候我感觉到了普通话在表情达意上的优势,尤其是在表达感情上的东西方面。)
在县城上了三年高中,不知不觉的开始带点宁乡腔,不过心里很清楚,自己说的宁乡话并不标准。假期回家,我爸妈和邻居都笑话我,并且以模仿我的腔调找乐。我只能随他们去啦。不过高中一毕业,我就尽量让自己回复到家乡的腔调。因为到了天津,回家的时候再说宁乡话,实在是没道理。回复到家乡的腔调,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不过见了高中同学,那口宁乡腔自然就又回来了一点。
“湖南话”是一个集合的概念。是一系列方言按照行政地域的笼统总括。不难理解,我们在大学里的老乡会,并不涉及宁乡以外的湖南老乡。因为没有那种语言的亲切感。有一次,老乡聚会。一个刚来不久的老乡,在青年湖边上,扯着嗓子用宁乡话拖着长长的腔调朝天大骂了一句,意思相当于普通话里的“操你妈”,骂完后告诉我们他压抑太久,现在浑身舒畅。我们听着,毫不感到粗鄙,相反都很痛快。这件事给我印象深刻。我们一帮老乡聚在一起,一起说家乡话,就像共进一顿美餐,每次都兴奋不已。有回一起出去逛街,在一个小商场的门口,被一个打首饰的中年男子叫住了,哎哟,他一开口就是宁乡话,我们找到老乡了,痛痛快快地聊了一阵。只有在他乡,我才更能感受到湖南方言的魅力。方言就像是一个磁场,一旦进入,就让人感觉到放松、亲切和兴奋。
传说中那时候天大有个奇人,他的奇就奇在,在这个城市里,他跟别人的交流中,他顽固地使用湖南话。我难以想象那是一副什么样的图景。他以为他是毛主席啊?
在大学里,同学来自五湖四海,自然各有各的方言。听别人讲方言,成为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在我听到的方言中,最奇的倒不是广东话,闽南话,而是宁波话。那个“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说出来跟唱戏似的,而且没有一个字能让我猜出来。那时候宿舍同学接到各位家里父母来的电话,判断是谁的,可根据方言的难懂程度。比如完全听不懂那是福建那小子的,有点听得懂的是我的,不过他们也就能大体明白我爸说的我的名字。那时候跟女朋友打电话也不用太忌讳,反正别人也听不懂。我表达一个意思的时候,尽量用最古怪的宁乡话词语,哈哈。不过电话打多了,周围人就多少明白一点,那时候只好去楼道了。
我一直对长沙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下从北方开来的火车,就感觉确实是到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城市。我说不清楚它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是房子建筑风格不同吗?是气候不同吗?是人说话的语言不同吗?还是人的思维方式、文化不同?那种差异感在一下火车的时候就紧紧包裹着我,痛苦的是我能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存在却难以理解它。
好象是于坚吧,写过一篇文章谈方言对他的困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说,离开方言,他感觉自己一点幽默感都没有了。一回到家里,我就感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用另外一种语言生活。我跟弟弟或者父母说话,调侃,轻松自如,完全放松,词汇与智慧源源不断,语言的表层意义和暗含意义丰富多彩,层次分明,意味深长。我的性格仿佛在这时候也发生了突变。在这样的时刻,我总惊讶不已,一次次想起于坚说的那句话。接到从天津或者别的地方来的电话,说普通话,我感觉对方那个世界是如此的遥远,而我的语言好象是假的,我那份情意也好象是假的。因此,我都不太愿意打这样的电话。那时候才能感受到,普通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工具,而方言对我来说,就像我的身体四肢一样。可是一回到天津,这种排异的感觉又没了,一种全新的感觉取而代之。不过,当我跟人说普通话时,我还是觉得自己的话离书面语言更近,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说话做作。可我又学不会天津的方言。
最难受的时刻是湖南话与普通话遭遇到一起的时刻。比如我在长沙商店里,我就拿不准该说普通话还是湖南话。如果我说湖南话,人家可能是说普通话。如果我说普通话,对方可能平时是说湖南话的,看到我说普通话,只好用不标准的音调跟我说普通话——非常难听的一种语言,我们当地称为“塑料普通话”。所以我常常陷入尴尬。我一个高中同学来自宁乡一家大型国企,他跟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居然是普通话和宁乡话混在一起说,也许前一句是普通话,后一句是宁乡话。当我想加入到他们的聊天时,非常尴尬。我就像一个拙劣的篮球运动员,总是抓不到球,在场上像个傻冒似的不知所措。在天大的老乡会中,有个老乡也是来自我们当地的一家大型国企,他只会说普通话,对于宁乡话他能听懂,但不会说。所以每次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最想把他灌趴下,因为听他讲普通话那个难受啊。
这么说我爱自己的方言吗?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尤其是涉及到书面文字的时候。以前看方言小说,还觉得新鲜。但是很快就极度反感。就是带湖南话的方言小说,我也读得难受。我私下认为,方言小说是没有出路的。因为方言不能对应普通话里的词句,方言的魅力不可能用普通话表达出来。方言小说,只是一种不伦不类的东西。它只能整体上使用普通话,涉及人物对话的时候,在某些个词语上借用一下方言的发音,再去套用个普通话里的词,常常不准确,更别说严重损害文本的内部和谐与整体性了。比如湖南话里的“dia”(阳平),很多人用“爹”来代替。其实“dia”是什么意思啊?那是爷爷的意思,都错了一个辈分。这种差错真是大笑话。比如说“满dia”,说的是叔公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如果说“满爹”,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哈哈,难道是爸爸里年龄最小的那个?湖南作家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我很喜欢。里面谈到了很多湖南方言词,然后根据每个词语写一个故事。所有的词语故事集合在一起就成了一部反映当地社会生态的小说。但是有好些词语,我觉得他用普通话词替用的时候并不准确,或者说我想到的是更好的词。在意思准确与发音接近两个方面要兼顾,真的很难。湘语系还是跟北方方言比较接近的,换了别的地方的方言,那只能列出一堆奇奇怪怪的象声词了。比如香港一些BBS上面有人的发贴,我看了就感觉那只是一堆象声词,找不到意义。北方方言小说比较多,这也就可以得到解释了。因为北方话离普通话最为接近。但是我不知道,如果我生在北方,是否也会对这样的方言小说怀有同样的恶感。
但也许我该感激自己拥有一种方言。“人栖居在语言里”,对这句话我会有更深的理解。我也可以站在语言的外面看看语言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不是身在庐山中,不识真面目。
最后,咱们为毛主席在开国大典的时候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那句著名的话注一下汉语拼音吧,呵呵,他把湖南话带上了某个虚拟的高峰:
中(zen,阴平)华(fa,阳平)人(yun,阳平)民(min,阳平)共(gen,上声)和(ho,阳平)国(guai,入声)正(zen,去声)式(si,去声)成(zen,阳平)立(li,入声)了(la,轻声)!
不算轻声的话,这里用了五个声调,而普通话是四个(“阴平上去”),这里多出来的是“入声”。北方人可能都发不出这个音来。其实我家乡的方言不只有五个音调,至于到底有几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只有专家才能说清楚。毛主席说的这句话之所以好懂,是因为用词都是书面语,离北方话更近。如果他说生活语言,你肯定听不懂。最夸张的是闽南话居然有十几个音调,是普通话的好几倍。可见,南方人在日常生活中,表达感情更加细腻一些,因为他们的音调更加丰富。:)但是他们的语汇要少很多,因为没有书面文字的支撑和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