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9-18

    巴别塔之犬

     

     

    也许是因为看了封面上众多的溢美之辞,看完《巴别塔之犬》第一节后,感到一阵失望。翻译不错,但是觉得作者有点做作。书于是撂下了,直到一个雨夜,一口气读完。中间其实一度不得不放下,给自己找些事情转移一下注意——简单地说,我被深深地打动了。这本小说真的很浪漫,也很感伤。但我不想在此提及这些。

     

    因为,因为男性的劣根性,时过境迁,我更愿意理性地谈论这部小说。小说中提到人有两颗心脏,那就把那些感性的感受藏进那第二颗更孱弱的心脏吧。我只想谈论理性或技术性的层面。

     

    就像从一场梦中醒来,我已经爬上了理性的甲板。我可以如同站在小说中那棵苹果树上来俯视这部小说,而我的脑海里全是飘忽的联想。正如书中所说,“世上所有问题和秘密没有一个是新鲜的”,同样,在《圣经》里也说过,“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事物”。博尔赫斯认为,所有的书籍都是在重写(原文大意如此)。拽了这么久,我直接说出来我联想到的书吧:米兰·昆德拉的《认》。还是我之前博客里提到的,你永远无法理解你最亲密的那个人,不知道你看到他或她的脸外,他或她还有多少张脸。换句话说,你永远无法了解他或她,你所得的了解也许只是一个错觉。在《巴别塔之犬》中,作为谜语的女主角的工作是给人制作面具。这太富有隐喻色彩了。作者用《巴别塔之犬》的书名,更是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内心分隔与那个《圣经》中著名的故事相联系。在小说中,巴别塔既是人(一心想让家犬罗丽说话的保罗)与狗(罗丽)之间的语言分隔,也是保罗与爱妻露西之间的无法理解。妻子的突然死去,就成了保罗持续的困惑,而他努力去回忆和忏悔的过程,就是试图修复那座巴别塔。

     

    看完以后我禁不住去想象作者卡罗琳·帕克斯特。因为书中提到,露西给一部新排演的麦克白制作面具,那部戏里,男主角都由女性扮演,女主角都由男性扮演。在这部小说中,卡罗琳正是用保罗——一个中年男性的视角叙述的。我非常赞叹,作者这个角色扮演得真是相当不错,我能看出来的惟一破绽是——怎么说呢,我觉得卡罗琳对一个男性教授的学术知识把握得不太到位。语言学在书中被简单化了,甚至可以说相当薄弱。而一个男性作者是不会放过他们炫耀自己理性知识的机会的。比如看过《达·芬奇密码》这样的小说,你就可以知道了。这可以说是现代小说的一种风尚,无论是畅销小说还是所谓严肃小说,都把某些专业的学术性知识组织到小说中来。

     

    另外,我还想八卦一下书中提到的塔罗牌算命。我收的《塔罗奥义》中的“克尔特十字牌阵”在书中叫做“塞尔特十字牌阵”,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而且在具体解牌的时候,一些牌位的意义不完全一致。至于具体牌面的含义,好象忽略了牌的正位和逆位的差别。但关于“愚者”和“吊人”的解释,真的给我很深的印象。长知识了,呵呵。

     

    书读完以后给我带来两大疑惑,一是,是否一个给你带来极致快乐的人总会给你极致的伤害(或者一个你非常喜欢的人总有你难以忍受的地方);二是,我的阅读之路是不是出了问题。怎么读来读去,感觉世界越来越狭窄,总在那个小圈子里打转。虽然我读的是不同人的书,但是最后看到的主题和内涵,都是近似的。难道太阳底下真的没了新的事物?

     

    据说对于老人来说,一个人总会让他想起另外一个人。也许我读老了吧。另一个更让我释怀的解释是,所有人都是那巴别塔之犬,真的没有什么新的主题:大家都在那座塔上狂吠,一次一次努力地想告诉别人的,只是自己对那几个主题的部分看法。奈何他们的语言已经被上帝变乱了。于是那些主题便永远解释不清,吠声看来要永不停歇了——毕竟,通天塔是不可能建成了。上帝真狡猾。

     

    小说中,露西喜欢在日常生活中隐藏秘密。也许上帝也是这么干的。我越来越感觉,时间包含了一切的谜。上帝把一切藏在时间里,而给人的时间又那么短暂,这太残酷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时间也是一座巴别塔。此外,我觉得博客也是一座巴别塔;我像很多人一样,正在这里对着天堂狂吠呢。

     

     

    Tag:阅读
  • 2007-09-06

    嗜血的精灵

     

     

    (布鲁格尔笔下的巴别塔,来自维基巴别塔

      

    这事有点奇怪,近来看过的小说,在我眼里都呈现为两大主题:一是有关身份与存在;二是有关价值观的尖锐冲突。当然这两大主题有时也会交叉,因为价值观正是与身份密切相关的。

     

    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偏向于伊斯兰思想与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思想之间的冲突,这冲突导致小说中受文艺复兴影响的知识分子与保守派之间的对立甚至流血。而帕 慕克的《白色城堡》,则通过两个相貌酷似,但是来自两个文明世界的年轻人之间的互相憎恨又互相暗羡,及至最后身份互换,同时呈现了上述两大主题。美国作家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则以侦探小说的外壳,通过一系列的人物角色替换游戏,展现人的存在身份的迷茫与脆弱。捷克作家昆德拉的《认》,以家庭的夫妻关系展开,呈现了人存在身份的多样性及其诡谲。还有最近读完的意大利作家安贝托·艾柯的《玫瑰的名字》,则涉及到中世纪基督教内部“正宗”与“异端”之间的明争暗战。正在读的美国作家卡罗琳·帕克斯特的《巴别塔之犬》,书名点题了——巴别塔。

     

    关于巴别塔的典故,我就不再重复了。这个著名的寓言故事(可以这么看吧),最直接地让我联想到的是有关《圣经》和《可兰经》的语言版本之争。《圣经》因为拉丁文和希腊文两种版本差异,将基督教一分为二,成为后来的西罗马基督教与东罗马东正教。及至“死海古卷”的出土,再次在基督教世界掀起一股巨浪——最古老的《圣经》原来还有别的版本?读了一千多年的《圣经》,原来只是诸多版本之一?而对《圣经》进行的语言学分析,由语言风格分析发现它由不同的人写成,是一部拼凑起来的书!《达·芬奇密码》甚至干脆将传说中的“圣杯”解读为一个基督教异端思想。《可兰经》也有这样的遭遇。穆罕默德之后,传抄中的《可兰经》出现了版本上的混乱,于是出现了钦定的版本。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伊斯兰教反对将《可兰经》翻译成别的语言(翻译成汉语那也只是为了向教外的人做些介绍)。虽然现在的《圣经》有不同语言的版本,但这是宗教改革之后的事情,有特定的历史渊源。现在的欧洲仍然看重学习拉丁文。而且这样的翻译仍然是谨慎的,比如英语版的《圣经》,即由国王钦定。

     

    巴别塔的建造后期,上帝变乱了狂妄的人类的语言,同时变乱了的还有人类的思想——当然这有点引申。回顾历史,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任何一种思想的历史都同时是异端的历史,每一门宗教都会发展出来不同的教派,每一个学派都包含了众说纷纭的阐释——所有的人都声称拥有了真理。人们会党同伐异,一种思想会对另一种思想进行镇压,甚至通过肉体消灭来确立自己的威严。这样的历史已经持续了几千年,现在仍在持续。一旦思想拥有了政治权力,这样的流血就难以避免。甚至,思想不需要拥有政治权力,只需要拥有一具充满激情和偏执的人体,它就会带来流血。这个意义上,思想有如一个个用鲜血祭祀的精灵。

     

    所有的人都声称自己掌握了真理。这样的真理可能互相一致,可能互相补充,也可能互相反对。而更加吸引眼球的,自然是这些真理之间的互相反对。在读《我的名字叫红》的时候,让读者陷入为难的正是,对立双方的思想似乎都是可理解可同情的(一方是对信仰和传统的忠诚,另一方是对时代的迎合和贴近),因而其冲突导致的流血就具有了悲剧的感染力。

     

    《玫瑰的名字》的情形与之类似,在政治背景上是中世纪德皇和教皇之间的军事冲突,在那座藏书冠于基督教世界的修道院里,则是知识与思想之间的冲突。系列流血事件源于“笑的合法性”问题,根源在那本藏于图书馆密室之中的孤本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那是一本赞颂笑的艺术——喜剧的书。这位古希腊的思想家对于基督教保守派思想一直以来都是巨大的威胁。藏书馆的把持者拒绝让那本可能会蛊惑人心的书流出密实,进入公众视野。他在书页上抹了致命的毒液……

     

    当然,如今看起来讨论可不可以笑有些荒唐可笑。但是作者通过小说中人物的辩论,对笑的意味和价值做了深入的分析。笑显然是虔诚恭敬的天敌,是会动摇信仰的。因为信仰是件严肃的事情。但是让所有人不笑这无疑是荒唐的,因为笑是人类的天性。但也有人认为笑正是人类堕落的标志,是原罪。在这样的矛盾中,自然会有人出来为笑辩护,并且发展出一套关于“笑的合法性”的理论,也会有人予以驳斥。这样“不许笑思想”和“可以笑思想”就对立冲突。人群中又一定会出现支持前者的派别,也会出现支持后者的派别。因为人群的放大效应,这样的冲突就可能扩大化,复杂化,极端化。小说作者艾柯采用了这种戏拟的方式,道出了思想分歧的普遍模式。

     

    我们也可以拿这个做一个测试。读者你会赞同哪一方的观点呢?当你得出自己的回答的时候,其实这回答里已经隐含了你的文化背景,你所处时代的思想大环境,也包括你个人成长的小环境。此外,还有你个人的性格因素。如果你天生喜欢笑,你自然会赞同“可以笑思想”,如果你生性冷漠严肃,也许你会选“不许笑思想”。再或者,你会考虑说,要在不同的场合选择不同的思想。问题是,如果思想是普适的,那么这样的折中考虑过于暧昧不清。换到宗教上,则是不虔诚,信仰不坚定……

     

    当然,这样继续说下去,就越来越相对主义了。它必然会得出“真理是相对的”这样的结论,从而危险地与所有真理的在握者为敌。   

         

    某些国家的人可能会感到心安理得的是,思想犯这样的罪条终于在文明世界被废除了。思想和言论自由了。可似乎问题仍然没这么简单。前几年一个英国历史学家,因为质疑纳粹大屠杀的真实性被关进了监狱。自由仍然是有限制的,不是所有想法你都可以说出来。你仍然要与这个时代被奉为真理的那些知识和思想相一致,只是这个时代更加包容,不会动不动就把你从肉体上消灭,而只是给你一点颜色看看,让你受些苦头。这就涉及思想斗争的规则问题了。在如今这个更加文明的时代,思想斗争在法律层面上会更加和平,更加人道(问题要看谁制定法律,不要忘记,法律是有意识形态的人制定的)。至于在私人领域,是否如此人道就不好说了。它仍然会让你瞥见那凶光一闪。它要剥夺和伤害你的,仍然是你最珍贵的东西,自由、身体、荣誉……这样的凶险,只要有思想存在,就不会消除。

     

    失控的人欲带来灾难,失控的思想也是如此。也或者说,思想与人的其他欲望交织在一起,乃是人欲之一。我们无法消灭人的欲望,也无法消灭思想的欲望。人的欲求对象有相同相近,也有差异。思想也是如此。人欲注定了人类的冲突,思想也注定了人类的冲突。那巴别塔已无建成之日。

     

    唯一期盼的是,当一个人宣称他拥有了真理,能够温和一些。山外有山的意思是,你一个时刻甚至一生只能站立于一座山头,你没看到别的山头只是因为你看不到罢了。至于其他人,要警惕疯子,也要警惕天才。魔鬼和天使只是一个人的两张脸。其实早在神话传说的时代,人类就看明白了。不信你去读读希腊神话故事。

      

    《玫瑰的名字》(有的译为《玫瑰之名》)

    (意)翁贝尔托·埃科(有的译为安贝托·艾柯、翁贝托·埃科……翻译家变乱了人类的语言)

    闵炳 译(当然,我们不能怪他变乱了人类的语言)

    宝文堂书店

    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8月第1

    定价3.55元(遥远而美好的时代。是否过去的东西永远比现在的便宜?如果实际价值都一样,人类干嘛要让货币贬值,费心费力使用大数字?没看出来发一万块钱工资一百块钱买一斤猪肉会比发一百块钱工资一块钱买一斤猪肉先进嘛。)

     
    Tag:杂谈 阅读
  • 2007-08-29

    大富翁之梦幻岛

    大富翁这个游戏经典啊。以前上学的时候,宿舍里经常四个人一起玩,哈哈。如今又出新版本了。

    (8月28日,在德国北部城市汉堡,一艘拖船拖着巨大的“大富翁”游戏棋盘从易北河上驶过。在易北河上展示这个144平方米的大棋盘目的是为新游戏“大富翁之梦幻岛”做宣传。 新华社/法新)

     

    Tag:游戏
  • 2007-08-26

     

    (恩,这样一个梳妆台,会给人写字的冲动。) 

     

     

    那个地方叫做双鱼岛。名字来源于岛的形状:两个不规则长条形,都是两头宽中间窄,远离陆地的那头,两个岛之间连了起来,看上去是个“H”形。渔民们倾向于这样一个看法,即两个“鱼头”冲着海岸,尾巴交接在一起。这真是个吉利的形象,渔民们喜欢从这里出海。

     

    他们来到这个不太著名的海边旅游小镇,在岸边已经徘徊了两天。他们之间话很少,这时候就站在海边。远方那两个连体小岛,他们已经从旅游地图上了解过了。他们还没有坐轮渡过去。天色阴沉的秋天,海面上灰朦朦的一片,远远望去,深色的双鱼岛仿佛海天之间的一个核。

     

    他已经若无其事地看了好几次表。这一回,他打破了沉默,在语气上尽量模糊不清。“还有二十分钟,下午的最后一班轮渡。”她侧转开头,“回吧。”“回哪?”“回家。”他低下头——暗地里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等她走出几步远,他心不在焉地跟在后边。

     

    渔民家里提供了索然无味的食物。但这总比宾馆强,住那里的话,只能去外面吃既昂贵又索然无味的食物。好在烟和酒不会有这样的地方特色,他们都把啤酒当成搁到中药里的冰糖了。也或者,可以形容为手术过程中的麻醉剂。在这样的地方待着,饥饿何尝不是一种疾病呢?

     

    今天渔民家里又住进来一个游客。主人安排他们三人一起吃晚饭。两人的心态同样含混,两个人的沉闷已经叫人难以忍受,再加进来一个陌生人,岂不更加糟糕?也或许,或许会有某种转机,新人的加入或许会让气氛起些变化,大概会有彼此打听和扯谈。在回去之前的最后一晚,或许能暂时活络一下这几天来压抑的神经。总之,这有一点冒险,但既然是被渔家安排好的,也就顺其自然吧,出现坏的结果也终归与自己无关。

     

    这顿饭,他让渔民家的小孩出去买了好几趟啤酒。事实上状况不错。这些天的压抑气氛,让他连酒也不能多喝。因为他担心那可能会被她理解为包含某种意味。在这样的时刻,表现出不满或者愤怒都是一种愚蠢的举动。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一直以来刻意做的就是表现得若无其事,用“平常”将自己重重隐藏起来。他知道她也如此。他们都在向对方不自然地表现什么,明知自欺欺人可又不得不如此。包括这趟旅行,也只是他们众多表演行为的一部分。他热情地回应健谈的陌生人的话题。她显然没有理由指责这种热情,因为这可以被解释为一种社交需要。他们开怀畅饮,他注意到她今天也同样表现得异常活跃,几乎可以说是“巧妙”地利用各种机会喝酒,不刻意寻找借口,但一杯接一杯。他中间劝过她一次“少喝点”,还替她喝了一杯,但随后就不管了。甚至有一两次他拉着她的手,碰杯对饮。三个人的简陋晚餐像是一次狂欢盛宴。

     

    渔民一家已经入睡了。秋天的夜晚,四周出奇的安静,大海似乎很遥远。饭桌摆在院子中央,上方吊着一盏牵过来的白炽灯,发着橘黄色的光。夜越深这场豪饮越显得不真实,像是没有观众的剧院里的一场排演。

     

    陌生人先倒下了。他们迷离地对视,哈哈大笑,口齿不清地嘲笑陌生人的酒量。他们俩是胜利者,他摇摇晃晃地举起酒杯,又要跟她碰杯。碰杯之后,又胡闹着要求和她喝交杯酒。她嘻嘻哈哈地答应。他满是菜污的右手突然隔着衣服一把抓住她的乳房。她惊吓之下呛了一口,眼泪都流出来了。可他不放手。某种在陌生人面前合谋和挑衅的感觉把他们迷住了。但这没持续多久,她突然哇地一口吐在了他胸前。刺鼻的气味冲进他的神经系统,胃里一阵翻腾,他也吐了,像是报复似的吐在她的前胸。他们互相捶打,埋怨,撑扶着往庭院一角趔趄了两步,一起放肆地吐了起来,直吐到嘴里奇苦无比。

     

    他清醒了一些,趁她还没完全蹲下身,扶着她向浴室走去。把她扔浴室以后,他回屋取了两个人的衣服,顺手拿来一个凳子给她用。冲洗完后,他背她回屋,两个人倒在床上。他休息了一会,起身关门。他喝着瓶装矿泉水,看着她酒醉后细碎的小动作。她那么松弛,那么安宁,像个陌生人。他解开刚给她系上的衣服,拿被子盖上,自己也钻了进去。她迷迷糊糊地呻吟,他一边做,一边泪流满面。

     
    Tag:小说
  • 2007-08-22

    鲁羊的诗

     

    在我所居留过的房间中,现在这里是最让我感觉陌生的。心烦的时候想到不如读读诗。拿出鲁羊的《我仍然无法深知》,随手一番,这首诗落进心里,呵呵,很见效,不烦了。

      

    组诗《麻衣》之11

     

    我来擦擦房间

    擦一擦广大的世界上这块特定的

    地方

    阳光在窗外行走

    一部分积雪也在窗外融化

    可我们的影子或浓或淡

    始终沉淀在房间里

    今天我端来一盆清水

    要再次把熟悉的事物擦洗一遍

    因为我们被迫在这个地方

    停留多年

     
    Tag:阅读
  • 2007-08-20

    可算搬完了

    整整忙活了一个星期。当然,依我的脾气,是那种不紧不慢的忙。

    上周一开始骑自行车满大街挨家挨店问卖不卖废纸箱。遇到一个收废品的老大爷,我感觉很惭愧,因为我在跟他抢生意。一下午才收到三个纸箱子,都是从药店弄来的。后来小区小卖部的大娘主动答应我,帮我弄到装烟的箱子。于是给了她钱,让她帮忙从烟草专卖局那搞。两天后,如数搞过来五个大纸箱,真不赖。根据几次搬家的经验,烟箱和药箱是最合适的打包纸箱。有了箱子就开始陆续打包,把书啊碟啊都归类装好。此外还利用原来搬家留下的那些箱子。到搬家那天,我清点了一下:16个纸箱子,5个大编制袋……我怎么会有这么多东西?

    打包的时候扔掉了很多衣物,搬家完了整理的时候又扔掉一批。到了新住处,工作量依然很大。主要是扔东西,擦家具。几任前租客留下的东西,都得扔掉腾出来空间。干净的床单再利用用来蒙沙发……到今天,总算忙完了。门口垃圾成堆,懒得一趟运下去,于是每次下楼捎带点。

    ok了,转入正常生活。180平的大房子,跟人混住。昨天晚上就我一个人住那,深更半夜我去空荡荡的阁楼察看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鬼啊之类的。

    下面的地图显示了我的新住所跟天妃宫观音寺的距离是何等的近。我的住所在八纬路和八号路交口附近,哈哈,够吉利。而且离上边提到的两位神仙姐姐家不远:

     

    Tag:记事
  • 2007-08-11

    “白天忙工作,晚上来找我”

    貌似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最近去了趟北戴河,转秦皇岛坐火车回的天津。北戴河真是个小中央啊,中央政府各个部门都在那儿设有疗养院或培训基地。还有两家报社——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天津机关的疗养院就看到一家,天津工会。我一路走一路想,要是在西方,这样的地方大概会是一栋栋富豪的别墅,而不是机关的大楼。

    遇到海,怎么能不游泳呢?人民日报社疗养院门口那个海滩,人特别多。但要是往边上走走,就有几个人少的清静浴场了。建议大家以后去别挤人民日报那儿的,当然也别冲进写着“首长您好”或者“同志,请出示证件”的浴场,小心被抓起来。这回去正好赶上下雨,海上乌云密布,风大浪高,游起来挺刺激,不错。

    花两元钱坐公交车去秦皇岛坐4418次列车(顺便看看另一个城市嘛)。在秦皇岛等车的时候,见到一商场门口大字写着广告语:“白天忙工作,晚上来找我”,乐坏了。我对这个城市立马有了好感。秦皇岛,不错,哈哈。

    回来以后就开始找房子。这个月又得搬家了,打算到河东租个房子。我已经住腻河西了。看了一个大房子,据说有180平,当然是几个人合租,感觉还不错。以前都没跟人合租过,都没住过大房子。在我租房岁月的结尾,是该尝试点新感觉了。

    还有,卓越网订的一批书到了。这回出手买了浙江文艺版的《博尔赫斯全集》。还有其他一些。带了一本书去北戴河:《纽约三部曲》。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作品。看了首部曲《玻璃城》,很不错。这个作家的书值得购买。看过你会明白为什么村上春树喜欢他,因为他们的作品有某些相似的地方。当然,他们的局限也有相似的地方。

    附书单:

    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
    博尔赫斯全集(5卷本)
    消失的植物
    父与子全集
    巴别塔之犬
    小时候(最有趣的人写的最有趣的书)
    福克纳短篇小说集(精)
    爵士乐
    新人生(帕慕克魔幻现实主义力作!)

     

    Tag:记事
  • 2007-08-04

    莎士比亚的谄媚

     

    以前还真没读过莎士比亚。偶然看到他的这首十四行诗,那个谄媚啊:)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7节

    未来的时代谁会相信我的诗,
    如果它充满了你最高的美德?
    虽然,天知道,它只是一座墓地
    埋着你的生命和一半的本色。
    如果我写得出你美目的流盼,
    用清新的韵律细数你的秀妍,
    未来的时代会说:“这诗人撒谎:
    这样的天姿哪里会落在人间!”
    于是我的诗册,被岁月所熏黄,
    就要被人藐视,像饶舌的老头;
    你的真容被诬作诗人的疯狂,
    以及一支古歌的夸张节奏:
        但那时你若有个儿子在人世,
        你就活两次:在他身上,在诗里。

    注:引自《父亲:神话与角色的变换》(东方出版社曼荼罗丛书)

     

    Tag:阅读
  • 2007-08-01

    下一个是谁?

    6月30日是杨德昌。

    7月30日是英格玛·伯格曼,米凯朗基罗·安东尼奥尼。

    如果这里存在某种数字逻辑的话,我猜8月30日应该是三个导演……

    悲剧总是具有荒谬的一面。这些电影史上的不幸,此刻让我想起一个虚构故事。话说上帝见美苏冷战,人类笼罩在核阴影当中惶惶度日,决定略施惩戒。最后方案出来了,全能的上帝决定每周二晚上从人间带走一名最杰出人物。首先是苏联的元首神秘死亡。美国政府正欢欣鼓舞,第二周周二厄运降临到他们头上,美国总统突然神秘死亡。接下来还有英国的首相,还有……同时死亡名单开始从政治家扩大到艺术家、学者……大量的政客纷纷辞职,政府陷入瘫痪,和平瞬间降临。更有一些自诩为人类精英的人物,大张旗鼓地准备后事,可死亡却迟迟不愿降临他们身上,为了顾全面子,不得不在周二晚上自杀……这个恶作剧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上帝乐得不行了,才终于停止了游戏。

     

    Tag:电影
  • 2007-07-29

    那个叫亨利·詹姆斯的作家

      

    “我们在黑暗中工作——尽自己所能——竭自己所有。困惑是我们的情感,而情感是我们的职责。余下的就是艺术癫狂。”                                                 ——亨利·詹姆斯《人到中年》

     

        

    八卦赢了

     

    对于亨利·詹姆斯,相信很多中国的读者如我一样不熟悉。在书店里,我们极少能看到他的作品中译本。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作家,是通过某期《读书》杂志上一篇介绍亨利·詹姆斯的文章。作家的传奇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事实上这“爱情”只是纯柏拉图式的致命爱情。虽然有几次机会,但詹姆斯终身未娶。公开的理由是他对于早逝的表妹明妮的“忠贞”(她很爱他)和对艺术的完整献身,但总有人往更复杂更形而下的方面去揣测——比如洁癖或者同性恋倾向。这样的揣测哗众取宠而且意义不大。

     

    我在看过一部叫做《金碗》的戛纳电影节获奖电影之后很久,才知道,原来这部电影就是改编自亨利·詹姆斯的同名小说!这坚定了我对这个作家的认同——虽然经过了改编,但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完全被其故事情节的缜密和对白的精巧所征服。可惜我们看不到这部小说的中文版,无法将它与电影对照了。

     

    在读《雅致的精神病院》的时候,我第一次遇到了亨利·詹姆斯家族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马萨诸塞州贵族精神病院麦克连疗养院的故事。这部书给人这样的印象,似乎波士顿那些名门望族的后代,得精神病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这里面就提到了一件至今仍然迷雾重重的事情,既亨利·詹姆斯的哥哥,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专家威廉·詹姆斯曾入住该院接受短期治疗。而亨利·詹姆斯那早逝的妹妹爱丽丝,被认为患有疑病症。詹姆斯家族多年以来笼罩在抑郁症的阴影当中。

     

    第四次遇到亨利·詹姆斯这个名字,是前些日子在人大的书摊上。当时人大毕业生正在卖书,我刚好在附近,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在那些毕业生那里,我没看到什么引人注目的东西,但是边上卖旧书的摊位吸引了我。无意中看到一部很厚的书,作者是亨利·詹姆斯。这本大部头小说的名字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因为我觉得自己可能没法将它读完,翻翻也就放下了。我甚至连页数都没看,只是估计了一下,可能有六七百页吧。

     

    可是,我买了戴维·洛奇这本描写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作者,作者》,而且四百多页竟然很快就读完了。我觉得我对不起詹姆斯,显然我对他的八卦故事比对他的作品更感兴趣,哎哎。我真的很庸俗。

     

    不幸我生在这样一个年代,一个詹姆斯也许要深恶痛绝的年代。他开创的现代心理小说虽然成为了文学史上一个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但是无数让人眼花缭乱的新思潮已经将这些覆盖了。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也许我更能接受的是他相对较短的作品——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也许这正是亨利·詹姆斯作品中译本出得少的原因之一吧。他的小说实在太长了。

     

    《作者,作者》全书最后提到的问题

     

        

    戴维·洛奇在这部书的最后《致谢及其他》搁笔处设问,为何在今天,在二十一世纪之初,有包括作者在内的好几个人在写亨利·詹姆斯的传记,这跟“时代精神”有什么想象性的关联。这也正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到的问题。亨利·詹姆斯对流行小说的反应,对所谓“畅销书”出现的反应,让我想起了昆德拉在《帷幕》中提到的:“一个社会现象的存在意义并非在它普及时,而是在它肇始时,才可以让人以最大的敏锐感知到,也就是在它比后来弱小得多的时候。”

     

    生活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詹姆斯,不幸处在文学阅读的一个转折时期。在阅读《作者,作者》时,我们得以感触到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以及詹姆斯似乎命中注定的悲惨命运。在詹姆斯之前,是耿更斯、巴尔扎克这样的大师。在他们的年代,文学所拥有的广泛影响力,可以让作者名利双收。而到了詹姆斯时代,资本主义渐渐侵入了社会文化的各个角落,一个消费社会的新图景正在呈现。与消费社会伴随而来的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的口味与纯文学艺术此时初次交手,那“抹平一切的民主”渐渐显露出来其巨大的威力。这对将文学视为自己一生所系的亨利·詹姆斯来说,迅速地变成了一场灾难。作家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些自己所不屑的同行用其庸俗不堪的作品一次一次取得市场的胜利,而自己非常自信的创作则少人问津。这样的处境在其后那些干脆声称“为下一个世纪写作”的作家看来,再自然不过了,但是亨利·詹姆斯还没法转过这个弯来。他是如此地不适应,愤懑不平,同时又满怀嫉妒。他作出了抗争,有段时间转而进军当时容易火爆的戏剧领域,但是收获的只是一次一次的妥协、失败、耻辱。这些几乎让他崩溃。最后,他不得不接受失败回到更个人化小说创作,尽管其作品依然销量可怜。可悲的是,他越是把小说写得有艺术性,其读者就越少。

     

    回到戴维·洛奇的设问。也许,亨利·詹姆斯的文学生涯太有标本意义了。在大众文化借着全球化的风潮掀起再一波袭击,包括网络在内的大众文化铺天盖地,文学和书籍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危机的今天,亨利·詹姆斯勾起了作家们的“乡愁”。毕竟,亨利·詹姆斯是最早对这种大众文化敏感地分析和抨击的作家之一。亨利·詹姆斯所说的“抹平一切的民主”,在今天越来越显现其可怕的力量;那“丛林中的野兽”不但来到了人间,而且越来越庞大和野蛮。(“丛林中的野兽”出自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兽》,讲述一个男子从小就担心丛林中有个野兽要来伤害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颇具象征色彩,《作者,作者》中描写詹姆斯预感到自己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也曾戏xu地提到这野兽终于出现了。)

     

    两个作者

     

    开始阅读《作者,作者》的时候我很不舒服,真受不了戴维·洛奇那种冷嘲热讽的叙述,某些地方甚至到了尖酸刻薄的程度。作者提到(简直是挑衅),亨利·詹姆斯曾经预见,在他死后,他的私人通信将会被记者和传记作家们像盗墓贼一样地挖掘出来曝光。一想到这个情景,他就憎恶不已。他几乎是用逼迫的方式让自己的“蓝颜知己”费尼莫尔女士答应,焚毁他们之间的所有通信。在詹姆斯意志消沉的老年时光,他一把火烧掉了收到的几乎所有信件。作家如此谨慎地守护着个人隐私,但是他终究没有逃脱被传记作家们挖掘、考证和曝光的命运。在其身后的这么多年里,关于他的传记多达数十种。对于这个戴维·洛奇——我总喜欢想象死人活过来的反应——不知道詹姆斯会怎么骂。估计不会比那个他作为一位有教养的绅士一生中最粗鄙的那句“臭狗屎”更文雅。

     

    作为局外人,要原谅戴维·洛奇当然更加容易。我们确实对这么一个复杂的伟大作家满怀好奇;而且关于他的传记已经够多了,避免陈词滥调式的吹捧显然更为明智。何况洛奇已经声明这是本小说,而且写作风格大约有亨利·詹姆斯风格的影子(我没读过,只是根据引文猜测,也许不对),也算是一种致敬了。不得不承认,洛奇富于想象力,文笔很好,细节的捕捉非常敏锐,全书结构紧凑。《作者,作者》称得上是一本相当不错的小说。遍布书中的刻薄,如果从人性的复杂这个角度而言,也未必有大的偏差。

     

    《作者,作者》集中描写了十九世纪80年代至逝世时的亨利·詹姆斯。故事主要围绕亨利·詹姆斯与男性朋友杜默里埃和女性朋友费尼默尔的交往,以及詹姆斯对于戏剧创作的尝试和失败展开。书名“作者,作者”取自当时戏剧上演成功以后,激动的观众如此呼唤作者出来谢幕,接受大家的膜拜。这是詹姆斯每天都做的白日梦,但事实总是相反。洛奇以此为书名,一方面因为本书主要讲述詹姆斯的戏剧创作;另一方面也是一个讽刺,是揭人伤疤之举。詹姆斯一生中最丢人的时刻是《居伊·多姆维尔》首演结束后,愤怒的观众呼喊“作者,作者”把他逗出来,为的是嘘他。

     

    詹姆斯的个人悲剧

     

    作为一个没落家族的长子:亨利·詹姆斯的祖父是个做生意的好手,发了大财,但詹姆斯的父辈开始衰落。到詹姆斯这代,虽然依靠遗产仍然可以勉强过一种上流社会的生活,但多少有些经济压力。作家要四处游历,要广泛交际,要支付好几个仆人的佣金,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虽然在年轻的时候,詹姆斯已经确立了他在文学上的名声,但是这名声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版税。他需要努力创作,努力赚钱——最好像他的文学前辈那样,写成一个大富翁,重振家族。在书中,詹姆斯是一个常常要精打细算的人。他在戏剧方面徒劳无功的付出,正是因为当时这个行当很赚钱。

     

    作为一个道德清教徒:詹姆斯的父亲并不是虔诚的新教徒,他也不是。确切地说,詹姆斯不信教,他的个人宗教是“良心”,遵守的是一套极端保守的道德教条。这也许正是他离开那个道德败坏的美国,前往保守的英国生活,最后还加入英国国籍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大概是欧洲对美国的文化吸引力。詹姆斯厌恶法国艺术家的放荡,不然他更可能定居法国。)因为新教背景,美国那些大家族道德律条似乎都非常严苛。(因此得精神病的也很多。)而詹姆斯尤其如此,甚至到了病态的程度。比如他无论为人处世还是写文章,都严守绅士风度。当他等待死亡的那段神志不太清醒的时间,嘴里脱口而出“臭狗屎”,他的弟妹爱丽丝警告仆人,不要把这事泄露出去,以免影响他和整个家族形象。今天看来,这简直匪夷所思。

     

    作为一个“没有心”的男人:亨利·詹姆斯一生都没有啜饮过爱的琼浆。个中原因当然很难推测,他很乐意交女性朋友,而且愿意跟她们保持一种准恋爱的亲昵关系,但是他难以接受肉体关系,更别说婚姻了。对待他的表妹明妮是这样,对待女作家费尼莫尔也是如此。明妮早早病死了,费尼莫尔孤独地在威尼斯跳楼自尽。在他们相处的大量时光里,詹姆斯对费尼莫尔时时提防,提防她说出那个“爱”字。他一直保持绅士风度,像踩钢丝一样保证他们之间友谊的纯洁。而且他把与费尼莫尔的亲密关系隐藏着,不让周围的朋友了解。(与詹姆斯关系特别亲密的朋友,他都不让他们互相认识,为的是保护自己的隐私。詹姆斯需要在不同的人面前展露自己不同的面貌)多愁善感的费尼莫尔最终等来的是绝望。在她最后的时光里,笔记本上记着一个小说动机:“设想一个天生没有心的男人。他人品不错,至少心不狠;他不放荡,品行端正;但是他没有心。”读到的时候,詹姆斯深陷恐惧,他害怕舆论认为是他导致了费尼莫尔的死亡。

     

    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作家:曾几何时,“野心”已经成了文学评论中的极高赞誉。我想这显然是针对大众文学而言。大众文学其实也有野心,那就是征服市场。但是它不像与之相对的纯文学那样,作家一心想进入文学史,进入教科书。时下,称赞一个作家有文学野心,说的就是他想成为大师级的作家,想创造文学经典,想征服时间,追求永恒的价值。詹姆斯对于文学的热情是一种清教徒似的激情,文学可以说是他的宗教。缪斯女神在他年轻的时候就奖赏过他,这让他终身坚信自己的才华和命运。他把一生都献给了文学,梦寐以求的就是进入文学史。有次他与费尼莫尔争论,他说女人和婚姻是艺术的敌人,而费尼莫尔显然不能认同这样的观点。詹姆斯是因为害怕性而专注于文学,还是为了文学而拒绝性,这已经纠结在了一起。也许是道德上自我压迫、文学创作上野心勃勃、天性不喜欢近女色,综合造就了他禁欲的一生。书中提到一件事很有趣,说是莫泊桑到伦敦来找詹姆斯,两人吃饭的时候,莫泊桑让詹姆斯帮忙跟餐厅里一个独自吃饭的女子搭讪,詹姆斯面红耳赤。确实如他的法国朋友叹息的,詹姆斯的生活少了很多乐趣,甚至是不完整的。

     

    在戏剧上经历失败,彻底死心之后,詹姆斯回到小说写作上来。他那缜密的思维让他的写作越来越长,常常一个短篇的计划被写成一个中篇或长篇。这可让杂志编辑和出版商叫苦不迭。他的书越来越没人看,甚至到了后期,文学上的朋友为了保护他已经很脆弱的自尊心,私下与编辑达成协议,通过补贴抬高他的稿酬。对于一个老人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凄凉的晚景了。

     

    詹姆斯终其一生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明显拙劣的小说大受读者欢迎。他的画家朋友杜默里埃客串写作的一部《特丽尔比》,居然风靡整个英语世界。这让他充满嫉妒,大受打击。还好,我们仁慈的作者戴维·洛奇提到,“时间找回了平衡”。那些风靡一时的作家,如今已经消失不见。后来人一代一代地读着亨利·詹姆斯的作品。今天,与他同时代的作家里,只有托马斯·哈代的作品销量比他大。亨利·詹姆斯开创了心理小说流派,并且为英语贡献了一个叫做“詹姆斯风格”的单词。他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大受欢迎。如果他还活着,众多的声音会真诚地呼喊“作者,作者”,请他出来鞠上一躬。

     

    亨利·詹姆斯的人品问题

     

    我想最后还是说说这个。从《作者,作者》看过去,亨利·詹姆斯无疑是个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物。他身上带着那个上流社会的虚伪与可怜,他一再陷入嫉妒可又常常忏悔改过自新。他爱慕虚荣,同时又坚信自己的文学判断。他有着小说家的敏感,心机颇深,可又常常像个孩子般天真固执。他才华横溢,穷酸困顿,他努力地维持着一个作家的尊严。他的赌注太大了,把一生都赌进了文学,而文学给他回馈的现世利益非常有限。他野心勃勃,他患得患失,他搞不清楚自己的时代状况。他很脆弱,同时又充满激情和勇气。他是个活跃的社交人士,同时又时时保护着自己的隐私。他受人尊敬,也被人怜悯……

     

    小说中提到,詹姆斯经常把从朋友们那里听来的故事记在笔记本上。也许只是寥寥几句,回去之后就能写出一部很长的小说,有血有肉,如同亲历。这体现了他超凡的想象力和丰富的阅历。换个角度想,也许正是因为作家本人如此地复杂,他才能塑造那么多的人物,他才能有那么丰富的作品问世吧。

     

    附:

    我之前就《读书》上介绍亨利·詹姆斯传记《大师》的文章写的读感: 《狂吼的沙漠》

    网上资料:  亨利·詹姆斯和唯美主义者      百度上亨利·詹姆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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